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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出通知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完善住房供應政策,加強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和管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控制高檔商品房建設。
在改革住房制度方面,通知要求各地繼續推進現有公房出售,完善住房補貼制度,同時搞活住房二級市場,規范發展市場服務。
在規范住房信貸方面,通知強調要加大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發放力度,完善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機制,加強房地產貸款監管。
此外,通知還在完善市場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方面作了詳細規定。
政令解讀
●賣已購公房任何單位不得設障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原公房出售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對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設置限制條件。
通知明確:各地、各部門要搞活住房二級市場,認真清理影響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性障礙,鼓勵居民換購住房。各地可以適當降低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土地收益繳納標准;以房改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時,原產權單位原則上不再參與所得收益分配。另外,各地還要依法加強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管理,規范發展房屋租賃市場。
●繼續推進現有公房的出售
通知明確:繼續推進現有公房的出售。對能夠保證居住安全的非成套住房,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向職工出售。對權屬有爭議的公有住房,由目前房屋管理單位出具書面具結保證後,向職工出售。對因手續不全等歷史遺留問題影響公有住房出售和權屬登記發證的,由各地制定政策,明確界限,妥善處理。
●建立市場預警預報體系
我國今後將加強房地產市場的市場監管力度,整頓市場秩序,特別是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工作,完善全國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體系。各地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中需要政府承擔的費用,由各地財政結合當地信息化系統和電子政務建設一起落實。
●加強企業的資質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加強房地產企業的資質管理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管理,嚴格執行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制度、項目手冊制度,積極推行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支持具有資信和品牌優勢的房地產企業通過兼並、收購和重組,形成一批實力雄厚、競爭力強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嚴格規范房地產項目轉讓行為。已批准的房地產項目,確需變更用地性質和規劃指標的,必須按規定程序重新報批。
●經濟適用房
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
我國今後將完善住房供應政策,加強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和管理,控制高檔商品房建設,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
通知說:經濟適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要通過土地劃撥、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承擔小區外基礎設施建設、控制開發貸款利率、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等措施,切實降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對經濟適用住房,要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嚴格審定銷售價格,依法實行建設項目招投標。
經濟適用住房要實行申請、審批和公示制度。集資、合作建房是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組成部分,其建設標准、參加對象和優惠政策,要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執行。任何單位不得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實物分房或房地產開發經營。
●控制建設高檔商品房
通知特別強調: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高檔商品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劃分標准。對高檔、大戶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檔寫字樓、商業性用戶積壓較多的地區,要控制此類項目的建設用地供應量,或暫停審批此類項目,也可以適當提高高檔商品房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和預售條件。
●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發展,提高其在市場供應中的比例。對普通商品住房建設,要調控土地供應,控制土地價格,清理並逐步減少建設和消費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多渠道降低建設成本,努力使住房價格與大多數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相適應。
使公積金貸款更便捷
今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者將更加方便快捷了。通知中明確,公積金貸款將簡化手續,取消不合理收費,改進服務,方便職工貸款。
●完善購房貸款擔保機制
通知明確:要加強對住房置業擔保機構的監管,規范擔保行為,建立健全風險准備金制度,鼓勵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貸款提供擔保。對無擔保能力和擔保行為不規范的擔保機構,將加快清理,限期整改。加快完善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辦法,研究建立全國個人住房貸款擔保體系。
●嚴禁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
通知強調:加強對房地產貸款的監管。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項目,要繼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同時要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貸款審核管理,嚴禁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加強對預售款和信貸資金使用方向的監督管理,防止挪作他用。加快建立個人征信系統,完善房地產抵押登記制度,嚴厲打擊各種騙貸騙資行為。妥善處理過去違規發放或取得貸款的項目,控制和化解房地產信貸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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