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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中國消費者協會了解到,在全國19個省市『消費環境』消費者座談會上,有關房地產消費的反映有一定的代表性。
虛假宣傳,格式合同條款有失公平。房地產和消費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一些房地產商有隱瞞真實信息的傾向,目前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宣傳中普遍存在誇大甚至虛假的內容。
無售房資格仍銷售現房或期房。有的房地產商在不具備『五證』和『兩書』的情況下,仍然在房地產市場上違法銷售商品房現房或期房。
『違約』問題屢見不鮮。1、房屋建築材料以次充好,質量安全隱患多,商品房質量得不到保障。裝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質超標,使用劣質材料普遍。2、房地產商擅自變更合同條款或不履行合同條款,住房不能如期交付使用,存在短斤少兩現象。商品房質量隨意打折扣,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面積隨意增減、改變房屋格局、改變室內配套設施,拖延交工期,小區供水、供電、通訊配套設施不到位、不及時。3、產權證辦理拖拉。4、個別房地產商違規操作。
糾紛取證難,解決更難。由於測算標准不一,導致面積糾紛發生時,建設部門、房地產商、質檢部門說法不一。尤其是當房產糾紛涉及到質量問題時,出現的鑒定難、費用高常常使消費者知『難』而退。
此外,還包括物業管理不到位和物業管理亂收費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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