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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河西區的李女士問:我一年前買房辦了公積金貸款,和銀行定的是等額本金還款方式,過了一年發現它的還款方式太麻煩了,每個月還的款都不一樣多,每月都要重新計算利息,我想改成等額本息還款方式,不用再每個月重新計算利息,不知行不行?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答說:《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六章第27條規定:『借款人與貸款銀行在借款合同中約定還款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這是因為等額度本金和等額本息兩種還款方式的利息償付方式不同,在合同履約期內某一時點,分別按兩種還款方式還款的總利息是不一樣的,貸款餘額也不一樣,無法將其中一種還款方式變更為另一種還款方式。所以借款人如果和貸款銀行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是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就要按照這種還款方式還款,直到還清為止,中間不能改變。為了避免此類問題的出現,借款人在簽訂借款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兩種還款方式的差別,看看自己適合哪種還款方式再加以選擇,不要盲目確定。
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區別: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是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貸款本息,其中歸還的本金和利息的配給比例是逐月變化的,利息逐月遞減,本金逐月遞增。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是每月等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減少而遞減。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分別適合不同的借款人,沒有絕對的利弊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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