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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疫情即將過去,新一輪的購房熱潮正要到來。然而,一般的購房人只知道貸款必須償還利息,可是,采用不同的還貸方法,利息卻有天壤之別。貸款額在40萬元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額可以達到10萬元之巨!
兩種還貸法利息差額大
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有的銀行工作人員會拿來一大堆貸款合同和資料,然後指著一些空白的地方,指導你簽上姓名、填上身份證號碼、按上手印即可,並不告訴你還有另外一種還款方法。其實,合同裡的確有兩種貸款方法可供自己選擇,但是空白處已經被銀行事先填上了等額本息還款法,根本就沒有自己考慮的餘地。
以30萬元、20年商業性住房貸款為例,如果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利息總額為17.69萬元,套用另外一種還款方法,利息總額不到15.2萬元,比第一種方法要少2.49萬元。
兩種還貸方法哪種更合算
據一些銀行工作人員表示,總的說來本息還款法(等額法)多付點錢,但還款前期沒有什麼壓力,以月還貸2300多元為例,這就意味著以後每月都支付同樣的數額便可。而使用遞減法,每個月的還款額都不同,從3000元左右逐漸遞減到1000多元。雖然後面還得少,但是一開始壓力太大了。
銀行界一些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推薦購房人使用等額法,主要是因為此法方便,每個月只需按月還給銀行相同數額的錢就行了。第二種遞減法每個月的錢數都不同,算起來很麻煩。
據了解,本市許多家銀行,是以介紹『本息還款法』即等額法為主,有的銀行至今未開闢遞減法購房貸款業務。
銀行傾向性在於息差
導致銀行產生這種傾向性的原因何在呢?一位從事金融行業多年的人士一語道破:『關鍵在於息差。』
該人士稱,同樣一筆貸款業務,對於『吃利息飯』的銀行來說,當然希望購房人全都選擇利息高的還貸方法。
據了解,使用遞減法實際上也並不如想象得那麼麻煩。雖然每個月的還款額都不同,但是具體數額並不需要人力測算,銀行的計算機系統十分輕松地便可以打印出30年中每一個月還款數據的表格,購房人只需遵照交錢就行了。
而另外一個『遞減法開始還款壓力大』的解釋,記者通過業內人士測算發現,雖然遞減法開頭的還款額度的確較高,為3000元左右,但是相對於等額法2300多元來說,也就高出不到700元,且持續時間也只有十四五個月。大多數時間的還款額集中在2000多元和1000多元之間。相信600多元的差額大多數購房人能承受,何況,這樣『省下來』的利息高達11多萬元,值得大多數購房人重新考慮。
銀行稱沒佔到便宜
據了解,兩種還款方式表面上看利息總額相差不少,而實際上兩者的計算原理是一回事。不存在銀行佔便宜。因為兩種還貸方法並不是哪家商業銀行自己制定的,而是央行規定的。對於銀行來說,並沒有通過哪種方式多收了顧客的利息,因為這兩種還貸方式都是按照客戶佔用銀行資金的時間價值來計算的。造成這兩種還款方法利息總額不同的根本原因,在於顧客佔用銀行資金發生了變化。遞減還款法,由於顧客一開始就多還本金,所以越往後所佔銀行本金越少,因而所產生的利息也少。而等額本息還款法則不同,開始還的貸款本金較少,佔用銀行資金相對也較多,所以利息也會相應增加。
銀行有義務告知兩種還款法的不同
我國《消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法律界一些專家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如果銀行在沒有明確告知兩種還款方式及其利弊的情況下,擅自替消費者做主選擇其中一種還款方式,那麼就違反了《消法》的上述規定,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構成了侵害。銀行佔有了大量消費者不具備的信息,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和條件對消費者購房作出主觀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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