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什麼是房屋產權辦證遺留問題?
答:房屋產權證遺留問題主要是指開發建設單位將房屋售出或建成後,由於各種原因,不按規定辦理房屋初始登記,導致購房人無法辦理房屋轉移登記,長期領不到《房屋所有權證》。
二、為什麼要決心解決部分房屋產權證遺留問題?
答:一是群眾的呼聲高。近幾年來,隨著我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危改和房改的拉動下,我市房地產投資活躍,成交量逐年上昇。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群眾購房後拿不到產權證,房產不能依法進行買賣、租賃、抵押和投資入股等活動,影響了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房地產市場的活躍。二是市政府領導重視。房屋產權辦證問題關系到企業群眾的切身利益,同時,涉及到房管局、建委、規劃局等多個部門,協調難度大。對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從購房人合法權益、活躍房地產市場、促進經濟發展的宗旨出發,要求各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制定了解決部分房屋產權辦證遺留問題的措施,力爭今年年底解決部分房屋產權遺留問題。
三、這次解決部分房屋產權辦證遺留問題的原則和范圍是什麼?
答:這次解決部分房屋產權辦證遺留問題的原則是:『尊重歷史、尊重事實、簡化程序、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嚴格執法』。對於坐落在本市范圍內,在1999年12月31日前已投入使用、因手續不齊等原因未辦理初始登記的房屋均屬於本次解決遺留問題的范圍。
四、房屋產權證有什麼遺留問題,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城市房屋所有權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在房屋竣工驗收合格30日內,開發建設單位應持投資計劃、用地、規劃及竣工驗收證明等證件,到房屋坐落區縣房管局辦理房屋初始的登記。然後,購房人纔能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2年底,我市房屋竣工後未辦初始登記的項目170餘個,500餘萬平方米。這部分房屋大部分集中在市內六區。開發、建設單位未辦房屋初始登記的主要原因歸納起來有四個:一是計劃、用地、規劃、竣工驗收等登記要件不齊全;二是在建設或銷售過程中存在各種糾紛;三是由於種種原因部分開發、建設單位破產或下落不明;四是部分開發、建設單位產權意識差,運作不規范,不辦初始登記。
五、對於手續不齊的房屋如何補辦房屋產權證手續?
答:因計劃、規劃、用地、竣工驗收登記要件不齊,而無法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要主動向市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填寫《解決房屋產權辦證遺留問題申請及聯合審批表》,並提交有關要件和說明,經市房地產管理局、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會審後,對可以發放證的,房地產管理局為其辦理初始登記的手續。
六、有些開發、建設單位下落不明或破產的,如何解決產權辦證問題?
答:經法院裁定宣告企業破產、倒閉、單位已注銷或下落不明的單位無法申辦房屋初始登記的,由市房管局牽頭,會同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對項目的有關手續進行會審,對可以發證的,由房地產管理局直接為購房人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七、對於在開發、建設中有糾紛的,如何解決房屋產權辦證問題?
答:開發、建設單位與聯建單位發生糾紛,另一方不提供相關資料,影響房屋初始登記的,由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等部門提供相關資料,並進行會審,房地產管理局可憑上述資料,可以發證的,直接為購房人辦理轉移登記。對於因其他糾紛,導致無法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待解決糾紛後,再辦理房屋的初始登記。
八、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按規定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政府將采取哪些措施?
答: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凡1999年12月31日後已竣工驗收的房屋,且已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經房管部門督促後,仍不申請房屋初始登記的單位,首先,市房地產管理局將在有關媒體公布這些單位的名單,並督促其辦理房屋初始登記,對於逾期仍不申辦房屋初始登記的,市房地產管理局通知其餘房停止銷售,並通報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停止辦理資質年檢手續,以及新項目的計劃、用地、工程、商品房銷售許可抵押貸款手續,待其補辦登記後,再予以辦理上述手續,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在這次解決房屋產權證遺留問題中,所涉及到的購房人應如何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答:從4月1日開始,我們首先要解決開發、建設單位辦理房屋初始登記問題,對於具備登記條件的項目,市房地產管理局將在有關媒體上或小區公告,希望購房人見到公告後,要積極配合我們,主動申請轉移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購房人可持身份證件、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登記要件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對於有條件的地方,我們要組織專人現場服務,到小區內收件發證,使更多的購房人盡快地拿到《房屋所有權證》
十、購房群眾在產權辦證問題上,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消費者買房時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認真簽定購房合同,對產權登記的時限、違約責任等條款要詳細約定,對於拒不填寫該項條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議不要購買。二是購房最好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許多購房群眾為了獲得價格優惠,在房屋未建成前就一次性付清房款,客觀上無法制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議買房時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待開發企業辦完初始登記後再全部付清房款。三是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開發商不履行有關產權登記的約定時,要采取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追究開發企業的違約責任。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