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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住的經歷可能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過吧!最多的時候應該是在離開父母之後,而自己還未『成家』之前。一個人住挺好,多自在;可一個人住得太久了,就成了孤獨!
不過,還是有不少人在一個人住著——有的是喜歡,有的是無奈。無論是什麼原因,總還得有地方住吧!所以一個人住的時候想得最多的可能就是房子了——房子本身、房子裡的人和事!
獨居並快樂著
獨居8年,我至今仍孑然一身。看著日歷上不日將至的情人節,不禁開始試圖追憶以往那些情人節裡的我。而當真正在腦海中搜尋有關情人節的情景時竟發現在8年的獨居生活中與此有關的情節竟然是空白。曾經以為自己身邊有不少紅顏知己,此時纔發現原來自己的感情世界裡其實一片廢墟。
一只城市候鳥
在這個城市裡,我不斷的改變居住地。自1995年開始租房獨自生活以來已經搬過10次家了,最清苦的時候租每月80元租金的平房,最FB的時候租的公寓每月5000元。
不願買房有很多原因,每月高達萬元的生活開銷讓我基本沒有閑錢可以留在信用卡裡,再由此去集腋成裘,湊夠十萬以上的首付那就更難了。我會花光卡上所有的餘額,比如為自己的皮鞋陣再添置一個成員,或是買一瓶新款香水送給自己。
不喜歡固定的生活,一成不變的工作以及一成不變的城市都會讓我厭煩。而搬家可以讓我接觸新的環境。我可以自由選擇在這段時間適合自己心情的地方。甚至在未來某天,我會離開這個城市,買下的房子顯然會成為我生活方式的拖累,會讓我過的不開心。
於是,我不斷的搬家。這種態度顯然會使我結束單身的日子更漫長,但是這沒辦法。等到半年後現在住的房子合同到期,我下一個想法是找到一間市區內大小合適的倉庫,按照自己的想法安排空間,在鋼架焊制的二層搭一間小屋作為臥室。倉庫門口要種上進口的草坪,可以在周末上午自己割草皮,模仿太平洋對面BOBO的生活。最後還要養一條有主見的狗,作為在我找到另一半之前晚上早點回家的念想。何勇在《垃圾場》的最後一問是交個GF還是養條DOG,這是一個有點歧視色彩的選擇題,我不會傻冒似的有好的GF卻放掉,如果有不錯的而且人家願意,我為什麼要放走其中之一呢!
愛情-房子-床
男人需要愛情也需要女人,我也不例外(這話聽起來可能有點兒別扭)。我沒有愛情,但是我身邊並不是沒有女人(這話聽起來可能更別扭)。就像房子,我沒有買房子,但是我依舊每天生活的很好,過著體面的日子。
回憶中,每個情人節好像都是和男人在一起,這並不代表我的取向有什麼問題,我很正常也很健康。為什麼到了那天,女人好像都會蒸發一般的從我身邊消失,是我不能給她們穩定的感覺?我每年都會搬兩次的家,這樣會有一些姑娘永遠的與我失去聯系,我也會省去一些麻煩。我也有在清晨可以灑滿陽光的房間,也有寬大的可以小范圍任意打滾的床,那些在情人節之前消失的姑娘曾經就躺在這裡。我一直把床當作衡量男女關系的標尺,現在我發現自己錯了,那至多只是測試入戲的程度,和愛情無關。所以我現在覺得床和我的汽車後座並沒有本質區別,我終於在這一點上和大洋彼岸的『米國』朋友達成了共識。
我住著與我同樣收入的人買不起的房子——因為我不用去付首期,我同樣可以用每個月賺回來的錢去租盡量好的房子,周遭住著和他們完全不同的人。在他們交過房子首付之後再次節儉出私家車的首付時,我的車已經跑了3萬公裡該換輪胎了。
我有揮霍青春之嫌,但是我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在我看來,錢是掙出來的,小數額的攢錢並不能解決什麼真正問題,反而會影響生活品質和品位。直到某天,我賺到一筆錢,這筆錢的數目不用太多,只要足夠我看上的房子的首付。如果這房子是我需要的,我便會毫不猶豫的把這首付花掉。如果這天一直沒有變成現實,那我的房子可能也會和我的愛情一樣一直保持在幻影階段。
我依舊會漂泊下去,固執地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或許在某天,某個姑娘永遠的留在了我的身邊,我會停下,會去買套可以看到夕陽的房子,但我很清楚,現在還不是時候。
關於未來的許多不定數
北京在我眼裡是個浮躁的城市,許多人漂浮於其中,並不知道明天該乾點什麼。而對於生命而言,這是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態度。多年的一個摯友毫無征兆的被確診肺癌晚期,他很鎮定,做的最多的是安慰家人和朋友,只是說心裡有點沒譜兒,人生的定位突然沒了。
我開始認真的對待身邊每一個值得關心的人。我開始經常回父母家,從以前的每月2次到現在的每周2次。重新關心其實一直被忽視的父母的感受,哪怕只是回家坐坐,和他們聊聊天。跟遠在廣州的姐姐商量著一起為父母在南方老家買一棟江邊上的房子,北京漫天的飛沙實在無法讓我把他們繼續留在這裡。父母也開始假裝不經意的對我講起婚姻和家庭的事情,我明白他們的心意,或許是時候了。
我想有個家
彌生
總是唱那首歌。朋友聽了,和我開玩笑,說我真的該嫁了,說我未老先衰,說我裝深沈……
《我想有個家》,潘美辰唱的。唱得真是很酷,嗓音有點啞,哀哀的,像個無家可歸的少女,心中充滿著對家的期待。如果她唱著那首歌在街上走,一定會有好心的叔叔或者白馬王子把她帶走,給她一個溫暖的家。
很多年前,這首歌流行的時候,我頭上紮著羊角辮在跳橡皮筋。很多年過去了,中學進大學,大學畢業讀碩士,碩士畢業讀博士。現在成了博士,那首歌也成了老歌。真是的,在動畫片中找樂、在『韓流』中找酷的年齡,本來不應當喜歡這種老歌的。
但是,我想有個家。很想很想有個家……
我有住的地方,單位分的宿捨。但是,沒有家的感覺。像是住旅館一樣,只是住的時間長一些。我知道,窗外的風景很快就會變舊、離開我。總是一個人——一個人吃飯,一個人聽音樂,一個人看電視;笑的時候也是一個人。那個晚上,周末的晚上,和他一起去聽一場音樂會。音樂會結束的時候,十點都過了。在劇場門前分手,我一個人回來。走在路上,覺得真是……真是沒有意思。要是能有一個人走在自己的身邊,或者,有一個人在家裡等著我,在我進門的時候,接過我的包,給我倒上一杯水……他是有家的,妻子很賢慧,八歲的女兒像個小天使,我去過他的家,那個家很溫暖,但不是我的。不過,他是個善良的人,在周末,他還是接受了我的邀請。我已經很感謝。
總有一天,我要從現在的宿捨搬走。但是,我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也不知道會搬到哪裡。福利分房沒有了,出生得晚,社會主義的優越性也沒有享受到。買房嗎?別逗了!剛出校門的人,兩手空空,廚房大的面積也買不起呢!分期付款?不想受那份折磨。月月想著還債,受不了那種感覺。
一套房,兩居室,兩個人合住,一人一間。合住的人是和我一起分配來的,也是女博士。過剩的女博士啊!成了女博士,好像就被從『人類』中開除了。世界上的人有三種?男人、女人和女博士——這是誰說的?太損了點兒,倒也表達了一個事實,挺能理解我們的。說不准是哪位同類自己說的呢。成了女博士,嫁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嫁不了人,離家就很遠。『女』與『家』組合,纔成為『嫁』。不嫁,家就總是那麼遠……
小時候有家,像小鳥,躲在父母的翅膀下;長大了,家就是父母的了,沒有家了。每次回南方的老家,媽媽總是說?『女孩子,快點安個家吧。別再挑了,別再拖了。再拖幾年就三十了。』媽媽很愛我,但是,我總是從她的話裡聽出別的聲音來。迎面而來的情人節,我無法躲開,於是索性昂頭迎上。我還有年輕,我還有時間,我為自己默默祝福!正問題,反而?
I屋主張
一個人住,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有些淒涼。所以,無論是喜歡一個人住,還是不喜歡一個人,都願他們能早點找到那另一半兒!但願這個情人節他們會有好運氣!
如果還是要一個人住,那就找個熱鬧點的地方租套房(千萬別租倉庫,又大,生活又不方便!),一個人在家的時候,看著路上人來人往的也高興。要麼還是乾脆就稍稍委屈自己兩仨兒月的,攢夠了首付買套類似SOHO的房子,自己在裡面稿點藝術創作什麼的。一個人住一定靈感特多!如果自己不願住了還可以租給別人,說不定還能再賺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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