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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全國整頓規范房地產秩序的重點包括十一個方面。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日前在全國住宅與房地產工作會議上強調,要緊緊抓住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群眾反映強烈、對社會危害嚴重的突出問題,組織大規模的專項整頓,加大查處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要標本兼治,把這一工作引向深入。
這十一個方面為:一、整頓房地產開發建設中違法違規行為;二、整頓商品房銷售中的不規范行為;三、整頓土地利用中的不規范行為,如擅自改變土地利用性質、利用集體土地搞房地產開發等;四、整頓交房面積『缺斤短兩』行為;五、整頓不履行合同和合同欺詐行為;六、整頓物業管理企業的不規范行為;七、整頓房地產廣告不規范行為;八、整頓中介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九、整頓房屋拆遷中的違規行為;十、整頓拖欠工程款行為;十一、整頓政府審批中的不規范行為,如規劃審批、立項審批、竣工驗收、預銷售許可等。通過整頓,力求使市場秩序有較大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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