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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日前決定,對2001年6月以來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業務辦理情況進行檢查。央行要求各商業銀行貫徹落實已出臺的房地產信貸管理政策,嚴格審查住房開發貸款發放條件,調整和優化房地產貸款投向,加大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貸款投入。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強調,1998年以來,我國房地產信貸業務在部分地區出現了一些問題:一些商業銀行擅自降低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甚至對個人首付款提供一定比例的無息貸款,更有甚者,一些房地產開發商以『假按揭』方式騙取或套取商業銀行信貸資金。
此次檢查的重點是:是否對『四證』不齊備的房地產項目發放開發貸款,是否放松貸款條件,在開發商自有資金沒有達到開發項目總投資30%的情況下發放住房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是否有違反《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零首付』、降低首付款比例或其他變相違規行為的問題;購買期房的是否符合多層住宅主體結構封頂、高層住宅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的規定,是否嚴格執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有無擅自提高或降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的行為;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是否嚴格執行抵借比不得超過6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商業用房應為現房的規定。商業銀行分行是否存在逃避其總行授權、授信額度的規定,以流動資金貸款替代住房開發貸款,向開發商發放貸款的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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