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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只保修不包換
在太昇路口某家裝市場二樓,一木地板公司的銷售人員稱,其產品保修3年並長年免費維護。記者問如果地板出現大面積鼓泡、麻點、龜裂時會不會調換時,她稱:『我們的木地板都是從國外進口的,根本不可能出現這些質量問題。』在記者的一再追問下,她只承諾保修。問到安裝的情況時,她稱公司設立了專門的工程部負責安裝,不會出現鋪設木地板用水泥砂槳作填充的情況。記者問能否把承諾寫進合同,另一個銷售員忙稱,如果是滲水後出現的起泡現象,就不能更換了。再問如果出現爭議由誰出檢測費時,她稱:『你提出,肯定是你出嘛。』在四樓另一家木地板銷售部,記者提出相關問題時,銷售人員沒有作答。一公司工程部稱,木地板安裝基層和面層工序均有相關的規定,不可能出現面層鋪設施工與基層鋪設同時進行的情況。記者提出要請質檢機構進行檢驗,如果不合格就不給安裝費,他則稱安裝時間要延長,價錢也會增加。
煩惱:質量糾紛扯不清
家住城西某花園的董先生正陪同自己的弟弟挑選木地板。他稱,自己曾把新房的裝修承包給了一家裝公司。誰知工期進行到一半的時候,卻發現對方一邊刷牆壁的涂料,一邊忙著安裝木地板。對方對此的解釋是為了趕工期,最後造成不少膠落在客廳的木地板上,留下了擦不去的污點。剛裝修房屋不久的陳女士稱,買回木地板開始安裝時,她發現其中一塊出現了蟲蛀,施工單位稱不是自己的責任。找到木地板銷售商家,對方稱這肯定是消費者貯放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無奈之下,陳女士只好自己買了一塊木地板。不少市民提出,廠家提供的保修卡中,並沒有關於出現何種情況給予更換的條款,而安裝是否符合相關的規范,則只能憑肉眼觀察。所以,木地板的安裝始終存在扯不清的問題。
辦法:簽訂合同很重要
成都市質監局標准化處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出臺的兩個規范對木地板的安裝和保修進行了更明確的規定,這將進一步規范木地板的安裝和維護。
該負責人稱,消費者與工程公司之間應對木地板的安裝質量進行約定,消費者發現問題後,可委托質檢所進行檢驗。在購買木地板時,應要求對方對質量作出承諾並寫進合同,詳細列出出現哪種情況由商家更換、哪種情況進行保修等,尤其要寫明出現起泡等不常見的質量問題時由誰負責。同時,應挑選信譽度高的木地板品牌和工程隊,還應約定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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