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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開發商在承諾的時間內沒有取得銷售證,我們提出退房,但是他們故意拖延時間,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答:在沒有取得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簽訂的購房合同是無效的。既然合同無效,那麼,你所說的『退房』就不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只存在於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而是合同無效的後果之一。
合同無效的後果主要有兩個:
1、相互返還各自從對方取得的財產;
2、有過錯的一方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所以,你首先應與開發商共同確認合同無效的問題,然後纔能涉及到退房、退錢和賠償問題。如與開發商不能協商解決合同無效的問題,你只有訴諸法院請求法院確認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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