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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山西物價部門獲悉:如果購房者購買的住房面積嚴重低於合同約定面積,可獲雙倍賠償。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交易的逐步昇溫,購房人對虛假廣告、面積『縮水』、物業管理不規范等房地產市場『通病』反響強烈。為進一步護百姓住房消費的積極性,日前,太原市物價局轉發了國家七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區、部門要針對當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諸如面積『短斤缺兩』行為、合同欺詐、物業多收費少服務以及不規范中介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對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從嚴懲處。
如商品房產權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絕對值超過百分之三部分的房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房人;對於部分中介違規違法行為,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構成犯罪的,一經發現追究刑事責任等。通知還提出將建立網上公示制度、促進房地產誠信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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