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前些時間,我將家中一套閑置的產權房出租給了賈某。近階段,有人反映說房客日夜喧嘩,導致四鄰不能正常休息,而且房客素質很低,不文明、不衛生的行為經常發生。我前去了解,並和賈某取得了聯系,原來賈某已將房子轉租給他人居住。
我與賈某曾草簽過租賃合同,目前尚未到期。現在賈某以租期未到、承諾定期交租為由,不肯交還房屋。而我想盡快討回我的房子,不知該如何處理?
回答:根據你來信所述內容,首先得看雙方當時簽定的租賃合同是否對轉租行為有明確約定。
如果你同意賈某在租賃期間將房屋轉租,那就不能提前終止合同,最多讓其告知轉租的房客要注意言行舉止,不要影響鄰居的正常生活。如果你不同意轉租,那賈某未經同意,擅自轉租房屋屬於違約行為,你可以提前終止租賃合同,並由賈某負責承擔違約責任。
其次,如雙方簽定的租賃合同中對轉租行為沒有明確約定的,一般視為不允許承租人將房屋轉租,那賈某的行為也系違約,你可以提前終止租賃合同,討回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