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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開的七部委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上傳出信息,國家工商局將對不具備銷售條件,擅自通過媒體或展銷會等形式發布房產廣告;盜用其他項目銷售許可證,進行廣告宣傳;發布虛假廣告;廣告承諾與實際不符;廣告內容不規范,包括未按規定刊登預售許可證號或刊登虛假預售許可證號,以及使用非規范的廣告用語,不按規定明示價格、面積等五方面虛假和不規范的廣告行為進行重點查處。
對違規違法發布房地產廣告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或注銷資質證書,對廣告制作者和廣告媒體也要依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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