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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在北京的購房者中,花錢請律師幫助買房的,還不到十分之一;而在上海、廣州等城市要遠遠高於這個比例。記者問過一位買房者,為什麼不請位律師幫助把把關?他回答說:請律師也起不了什麼作用,花那個錢不值得。買房花錢請律師到底值不值?
律師的作用有多大
律師在購房過程中,究竟能起哪些作用呢?
從理論上說主要有以下3點:
一、在簽訂合同前,請律師審查開發商的資信。因為一般購房者憑自身的條件很難對開發商的情況做全面了解,通過律師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特殊身份的優勢,到工商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等相應的政府管理機構對開發商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分析購房風險的大小,然後向購房者出具法律意見書,建議其購買或不買。這樣做的益處就是能防止購房者買那些沒有實力和信譽的開發商開發出的房屋。
二、在簽訂合同時,由律師提出增加補充條款。現在所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約定的條款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購房者必須要提出一定的補充條款纔能有效維護自身的權益。同樣開發商也會提出補充條款來維護其利益,一般都會請專業的律師來制訂這些補充條款,這樣購房者就會處於弱勢地位,顯然是不利的。通過請律師審查,能及時發現開發商的補充條款中違法或不合理的地方,然後由律師和開發商進行交涉,要求刪除或修改,同時由律師提出一些對購房者有利的補充條款,通過談判,讓開發商接受全部或部分內容,以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三、在辦理入住時,請律師審查房屋是否達到交房和入住條件。在實踐中,很多購房者對開發商提交的房屋是否達到交房條件是不清楚的,有些時候購房者對不具備入住條件的房屋因辦理了入住手續而無法追究開發商的逾期交房責任;有些時候對已具備入住條件的房屋因主觀上認為不具備入住條件拒絕辦理入住而使自己承擔逾期收房責任,出現這些情況就是因為購房者沒有從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去分析房屋的具體情況。如果請律師審查就能有效避免這類情況的發生。同時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讓律師向開發商追究違約責任會更加有效。
但是在實踐中,有很多時候購房者對律師所起的作用不是很滿意。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律師本身的原因,如房地產專業知識欠缺,經驗、水平有限;也有購房者的原因,如對律師期望值過高,而實際很難達到;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房地產市場本身還不夠成熟,不夠規范。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
一、房地產配套的法規政策不完善,律師也無能為力。現行的房地產法律法規還有很多空白的地方,例如《銷售管理辦法》一些內容還需要改進;急需制訂《物業法》來規范房屋配套服務;《商品房買賣合同》裡約定內容不夠具體,其中更多的是約束購房者的條款。這些方面的缺陷是屬於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先天不足,再專業的律師也是沒有辦法的。
二、現在的市場還屬於賣方市場,開發商在交易過程中處於優勢地位,購房者在很多方面是無法選擇的,同樣作為代理人的律師也只能在有限的幾個方面維護購房者的利益。例如現在一些處於熱銷的樓盤和經濟適用房,開發商把相關的合同條款、價格、配套物業早就制訂好,不留和購房者協商的內容,購房者只能是選擇接受或是不接受。對於這種情況,購房者如果特別想買房的話,就算是請了律師,也無法改變弱勢地位,律師所起的作用將很小。
請律師要花多少錢
那麼請律師幫助買房,到底要花多少錢呢?據了解,目前有關管理部門對這種非訴法律事務的收費標准沒有明確規定,目前的收費基本是按房地產市場交易慣例,由雙方根據樓盤的情況和簽約的難度協商。一般來說,請一位律師參與購房全程所花的費用,約為總房價款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左右,房價款越高,比例越低,但最低不少於1000元。例如購買一套50萬元的住房,律師費約為1000元至1500元。
何種情況應該請律師
如此說來,如果您對所購買房屋的開發商不夠了解,房屋又不屬於熱銷樓盤,花錢請位律師全程把關,減少購房風險,您又省心省力省時,還是劃算的;
如果您購買的是熱銷樓盤或經濟適用房,就目前的市場情況看,請律師的作用將很有限。有些購房者在購房初期階段不請律師,等和開發商發生糾紛甚至打起官司來纔請律師幫助解決,往往為時已晚,因為如果前期簽訂的合同有疏漏使舉證發生困難,事後即使律師介入也無能為力,律師費可能就真的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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