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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能將手指伸進去的裂縫赫然出現在涉外別墅的圍牆上,離它3米遠的地方一口深達6米的集水井張著『大嘴』,這是記者昨日在寒山寺附近江楓園內看到的情景。為此,一新加坡籍商人將萬國房產開發公司告上了法庭。
新加坡商人佘先生對蘇州的房地產投資頗具眼光,2000年他購買了萬國房產公司開發銷售的兩套別墅。據佘先生稱,2001年11月,該房產公司在既無規劃批准,又無河道管理等要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在其67號別墅南圍牆外3至4米處建造地下集水井,致使67號別墅地基持力層遭到嚴重破壞,周邊圍牆、道路及構築物大面積斷裂。據67號別墅看守人田師傅反映,集水井開挖到一定深度後突然湧出很多泥沙,第二天9:00左右,他就聽到圍牆發出一聲咯吱的響聲,循聲望去發現圍牆上出現了一條3毫米寬的裂縫,當即田師傅就向房主佘先生作了匯報。於是,佘先生向房產公司提出了交涉,並表示擔心裂縫會隨著集水井的工程進展越來越大,甚至威脅到別墅的主體結構。此間,佘先生也收到了房產公司的通知函,稱:『67號別墅圍牆大門處出現輕微裂縫,現已查明是南邊集水井施工時下部受到流砂層而引起的,目前集水井已停止施工,並派專人觀察裂縫情況。經過24小時觀察,裂縫基本不再擴展,待集水井施工完畢,我方立即派人對裂縫進行修補。』然而,集水井的施工並沒有停止,圍牆裂縫也在隨之擴大,直到記者昨日在現場看到,集水井邊工人仍在施工,圍牆上已出現多處裂縫。
交涉無果,佘先生一怒之下將萬國房產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4月30日,金閶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此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該房產公司建造集水井未經規劃許可,且在建造過程中對佘先生的財產造成損害,判定萬國房產公司應當拆除集水井,恢復原狀,並限定房產公司在判決生效後3日內拆除集水井、恢復原狀,停止對佘先生的圍牆等構築物的侵害。事情至此,本該圓滿結束了,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又發生了,5月18日,佘先生又致信金閶區法院法官,稱萬國房產公司18天以來並沒有拆除集水井,也沒有修復圍牆,令他十分擔懮。而5月22日,萬國房產公司將一紙訴狀遞交到了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金閶區法院的判決顯失公正,建造集水井是經規劃部門審批的合法建設,不存在建造集水井未經規劃許可的事實。並稱,2002年3月11日,該房產公司已按照規劃管理要求對集水井位置補辦規劃審批認可手續。對此,佘先生的律師隨即向蘇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證據保全申請。
在中級人民法院還沒有開庭審理此案之前,昨日,記者電話采訪了萬國房產公司的周總經理。周總經理解釋說,該公司修建集水井的目的是從防汛防洪角度考慮,沒有想到該地塊的地質情況不好。日前,該公司正在對集水井周邊地層進行了加固,集水井的施工也停止,初步決定另外選址進行施工。他表示萬國房產公司對業主負責,集水井周邊地層加固後會對佘先生的圍牆進行修復。至於上訴一事,周總認為該公司建築集水井是小區雨水管網配套設施,而非獨立開發的地下建設,並且規劃部門已對建造地下的集水井予以辦理審批手續,因此該公司建造集水井的手續已符合法律規定,周總說,他們希望討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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