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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不買無所謂,可以先試一下。』這些服裝市場裡商家常用的招攬語言如今出現在北京的房地產廣告上。
『五一』期間,位於北京市大興區黃村衛星城的北京興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屬創興公寓推出了『買房試住』活動,成為京城首家『吃螃蟹的人』。
創興公寓銷售部經理程先生解釋,『買房試住』並非節日期間的一次促銷活動,而是作為開發商誠信經營和對產品品質的雙層承諾。
不管是促銷還是承諾,買房試住活動對於處在信任危機中的京城房地產市場,無疑是一個美化形象的信號。
但事情的發展卻有些出乎意料,活動至今半月有餘,媒體預期中的『石破天驚』並沒有出現。
據該項目有關負責人介紹,該項目已經成為現房,這使試住具有了現實的可行性。
據悉,參加試住的對象,僅限於能提供合法身份證明並已交納認購金的准購房人。其中,認購金為3000至5000元。欲試住的購房人應首先在銷售接待中心登記。試住人須同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一份協議,保證試住期間房屋設施完好。試住期僅限7天,試住人自行解決生活用品。試住後不購房者,開發商退還認購金。
創興公寓銷售接待中心負責人透露,活動將進行到月底,至今有幾十人登記,七八人已經試住,但試住人中最終決定購房的還沒有。
當筆者要求聯系試住者時,負責人表示這屬於商業秘密,不便透露。可筆者從公寓另一工作人員那兒獲悉,至今並無已經試住的客戶。
對此,程經理解釋,公寓一共只有64套居室,且絕大多數已經銷售,推出『買房試住』活動,短期效果並不重要,只是希望借此做一個市場調查,期望得到長遠影響。
一位房地產公司銷售主管介紹,買房試住並不是什麼全新理念。早在1999年,廣州、深圳就推出過同樣的活動,但效果也不是非常明顯。
他評價說,創興公寓的活動還有點『行為廣告』的味道,而且規模太小。但如果能把這種銷售方式堅持下去,當做一貫的銷售方式,也是一種好的趨勢。
但泰富公司地產顧問部賀女士則認為,這種試住活動不具有可行性。因為,買房試住的實施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北京具有完善的房地產市場、開發商對項目具備一定的把控能力、物業公司豐富的管理經驗和消費者成熟的心態。此外,開發商和消費者之間也必須具有一定的誠信度。
賀女士認為,北京房地產市場並不具有這些條件。『可能一些比較成熟的大型房地產公司可以采取這樣的促銷方式,但大面積的實行不太現實』。
而華潤房地產集團銷售顧問韓小姐同樣認為,『買房試住』不太實際而且收效不大,『銷售商都是貸款建房,他們需要快速銷售讓資金周轉,而「試住」會花費很長一段時間,滯壓相當一部分資金,大部分開發商都承受不起』。
『買房試住的首要條件是,開發商要提供現房。但目前京城80%都是期房。』韓小姐透露。
也有人表示,『買房試住』也算是一種銷售方式,可以嘗試,但不應該『一刀切』。
具體講,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無須使用這種銷售方法。但一些位於郊區、環境好、檔次高的公寓、別墅可以嘗試。(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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