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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宅與房地產業成績顯著
1998年以來,山西省緊緊抓住國家擴大內需,加快住宅建設的機遇,以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為重點,以改善城鎮居民住房條件為目標,大力發展住宅與房地產業,拉動了全省經濟增長。
(一)住宅建設穩步發展,居住水平明顯提高
1、住宅建設規模迅速擴大,城鎮居民居住條件明顯改善。1998年以來,平均每年完成城鎮住宅建設投資82.77億元,竣工住宅945萬平米;4年全省城鎮住宅建設完成投資331.08億元,建成城鎮住宅3780.87萬平方米;全省城鎮人均居住面積由『八五』期末的8.2平方米提高到2001年的10.5平方米,達到了全國平均水平。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迅速,廉租住房開始啟動。1998年以來,全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完成投資65.09億元;竣工624.99萬平方米;職工集資建房完成投資約168.82億元;竣工2336.74萬平方米,為35萬戶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了住房問題。啟動了廉租住房試點。2001年長治市政府出資350萬元,解決了41戶住房、收入『雙困戶』的住房問題。
2、住宅小區規劃水平和建設質量穩步提高。1998年以來,全省建成5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77個,其中10萬平米以上的小區20個。太原匯豐苑、東華苑、西華苑、濱秀苑,大同梅園、福興園,陽泉康達等一批住宅小區規劃設計比較好、工程質量比較高、居住環境比較優美。建設中的太原市濱河小區、大唐花園、大同新世紀花園等住宅小區,以建成智能化小區為目標,加大了住宅科技含量。大同北馨花園依靠機制和科技創新,提昇住宅小區建設品位,獲得建設部優秀示范小區金獎。太原市光信物業與香港萬豐公司合作開發的國貿中心,建築面積18萬平方米,成為一座標志性建築。山西建業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建業小區2號、3號住宅樓工程,榮獲2001年度全國建築工程質量最高獎——『魯班獎』。
3、小區物業管理逐步規范。到2001年,全省住宅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31%,全社會房屋建築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25%。全省物業管理企業發展到315家,管理項目8150個,管理房屋建築面積5286.22萬平方米,從業人員2.96萬人,代管維修基金1.3億元。太原佳地花園成立了山西省第一個規范化的業主委員會。太原漪汾苑、佳地花園、育翠苑和大同岳秀園等4個小區榮獲『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優秀示范小區』稱號,太原興華苑小區、電信大廈等19個小區(大廈)榮獲『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大廈)』稱號。
4、舊城改造穩步推進。1999年12月,以省政府名義,在臨汾市召開貢院街改造經驗現場會。太原市『貨幣化拆遷』取得實質性成效。大同市注重回遷住宅使用功能和工程質量,贏得了拆遷戶的贊譽。長治市堅持『統一規劃、整體改造、分區實施、配套建設』的方針,對4大街區約6.2平方公裡的舊城區作了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建成了20多個小區、組團。
(二)產業規模不斷壯大,市場秩序日趨規范
1、開發企業素質不斷提高。全省共有房地產開發企業651家,其中一級企業1家,二級企業37家,淨資產在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11家,超過1億元的企業4家。房地產企業規模小、投資少,競爭力不強的狀況有所扭轉,一些大型企業集團,如山西華宇、安泰、海鑫等企業集團直接投資興辦房地產企業,促進了產業資本規模擴大和企業經營者素質的提高,企業經營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企業市場准入和清出制度逐步建立。幾年來,注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117家,降級63家。通過優勝劣汰,企業整體素質不斷提高。
2、房地產中介服務從無到有,逐步發育。全省共有房地產估價機構55個,國家注冊房地產估價師331人,估價員198人,估價機構與政府脫鉤改制工作已經完成。培訓房地產經紀人員60餘名,填補了山西省房地產經紀人纔的空白。
3、房地產交易中心建設穩步推進。全省22個設市城市和52個縣建成了房地產交易中心,為解決房地產交易有市無場、私下交易問題創造了條件。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得到加強,房屋產權辦證手續得到簡化,辦證效率明顯提高。去年太原市辦理房屋所有權證9.06萬本,佔歷年發證總數的30%。
4、住房二級市場全面開放。2001年全省11個市地全面開放了住房二級市場,全年交易量達到1.53億元,同比增幅達到273.2%,呈明顯增長態勢。
(三)產業地位不斷增強,拉動作用已經顯現
1、房地產開發投資逐年加大,增速逐年加快。1998至2001年房地產開發投資分別完成40.71億元、42.83億元、44.83億元、55.66億元;1999年以來歷年增幅為5.2%、4.7%、24.2%。太原市房地產開發對經濟發展的貢獻更為顯著,1998年至2001年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幅分別高於同期固定資產投資增幅19%、20%、23%和15%。去年太原市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佔全省總量的46.8%。長治市堅持『政府創造環境,人民創造財富』的方針,積極引進外來資金,2001年利用市外資金佔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總數的53.1%。
2、房地產增加值增幅明顯高於全省GDP增幅。1998年至2000年,房地產增加值的增速分別為66.3%、26.6%、17.8%,而同期GDP的增速為7.6%、1.4%、9.1%。房地產增加值佔全省GDP的比重逐年增加,1998年至2000年分別達到1.4%、1.7%、1.8%。
3、產業投資、消費拉動作用得到較好發揮。1998年至2001年,全省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184.03億元,按房地產投資誘發系數1.93測算,可產生誘發額355.18億元;商品房銷售194.67億元,按商品房消費帶動系數1.34測算,可帶動社會商品整體銷售額260.9億元。山西省房地產投資和相關消費的增長,可拉動GDP增長1個百分點以上。
(四)房改和金融支持作用較為明顯
1、公有住房大量出售,住房自有率顯著提高,為啟動住房二級市場奠定了基礎。截至2001年底,全省累計出售公房約6000萬平方米,公房出售率達到81.4%,略高於全國平均80%的水平。售房款餘額13.2億元。通過公房出售,確立了住房產權所有人的合法地位,住房自有化程度大幅提高,居民家庭財產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為個人成為住房投資、消費主體,啟動住房金融,激活房地產市場創造了條件。
2、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提高了職工購房能力。截至2001年底,全省177.92萬城鎮職工建立了公積金個人帳戶,累計歸集公積金49.66億元。11個市地全面開展了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餘額達到4.19億元。省直和太原、大同、晉城等5個城市對3946名無房戶和住房面積不達標戶職工發放住房補貼6746.04萬元。
3、房改的深化,改變了城鎮居民的住房理念。靠財政投資建房、靠單位福利分房、靠低租金租房的格局已經被打破,『要住房,找市場』已經成為廣大居民的住房意識,住房個人消費已取代集團消費成為住房市場的主體。
4、房地產信貸支持力度逐步加大。1998年以來,山西省金融機構自營性房地產類貸款餘額由36億元增長到2001年的83.3億元。受國家政策導向的影響,房地產類貸款正在由支持住房建設,逐步向支持住房消費轉移。全省個人住房貸款餘額由1998年的5.9億元增長到2001年的36.2億元,4年增長6.14倍。個人住房貸款佔全部房地產貸款餘額的比例由1998年的16.4%上昇到2001年的43.4%。個人住房貸款回收率達到97.7%,貸款利息回收率達到96.38%。個人住房貸款已經成為商業銀行的優質信貸資產。
(五)2001年全省房地產市場明顯活躍。根據省統計局資料顯示,去年山西省房地產開發投資穩步增長,增幅為18.2%,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幅13.3%;高出4.9個百分點。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增勢強勁,貸款增長27.8%,企業自有資金增長79.3%,企業開發能力顯著增強。土地開發日趨活躍,土地開發投資增長73.4%,購置土地面積增長100.8%。新開工面積明顯擴大,增長64%,竣工面積增長22.1%,商品房銷售面積增長23.2%,商品房銷售額增長48.6%,商品房銷售價格明顯上揚,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達到1248.59元/平方米,增長26.7%,銷售價格絕對值與相鄰的河北(1309.3元/平方米)、河南(1182.4元/平萬米)、陝西(1329.7元/平方米)、內蒙古(1043.3元/平方米)的價格水平接近。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山西省住宅與房地產業有了較快發展,但由於受投資環境、市場環境和政策法制環境的制約,發展速度還不快,質量還不高,總量少,規模小,難以充分發揮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主要表現在:
(一)宏觀調控力度不夠
1、政府對產業的關注程度不夠高。各級政府普遍沒有把住宅與房地產業作為拉動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來培育。法制建設滯後,產業政策不到位。截至目前,尚無一部全省性房地產地方法規,政府也僅出臺了產權產籍、城市房屋拆遷兩個規章。通過查閱各市地1998年以來歷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報告等資料,可以看出,大多數市地在政府全局性的工作部署中,對住宅與房地產業往往停留在一般性要求上,缺乏對產業發展的統籌規劃和政策支持。
2、體制不順,政出多門。一是建房計劃政出多門。中央有關部門對駐晉單位、省有關部門對省級單位,市有關部門對市級單位都要下達建房計劃。二是體制不順,多頭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失控。特別是省與省會城市、設區城市與所轄區,職能交叉,互相扯皮,給不法企業規避監管、逃避稅費提供了可乘之機。有的開發公司長期從事非法聯建,屢禁不止;有的開發項目,不辦任何手續就開工建設;有的企業沒有資質也能從事房地產開發。調查發現,臨汾市50%以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屬於無證開發。三是陽泉、晉中、晉城、運城等地級市和95%以上的縣(市)沒有專門的房地產行政管理機構。有的市縣房地產管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如定襄等縣房地產管理機構屬於企業建制,既要從事房地產開發,又要實施房地產產權產籍等行政管理,還要負責住房制度改革,職能混亂,職責不清。
3、城市規劃指導不力。一是規劃編制滯後,對城市居住區,既缺乏總體規劃,又缺乏詳細規劃,使審批項目和控制綠地率、容積率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國家規定高層建築住宅小區容積率不得超過3.5,而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容積率超過了8,新建小區建築密度太大,環境不佳。二是規劃審批滯後,往往是開發商找地皮、定項目。規劃部門被動審批。不是規劃引導市場,而是市場牽著規劃走。三是規劃審批不嚴。有的開發企業佔用城市公園綠地、體育用地等公共用地搞房地產開發,有的中小學校佔用教學用地尤其是操場集資建房。四是舊城改造缺乏規劃指導。有的只改造沿街房屋,有的只改造建築密度低的區域,『剝皮留心』,見縫插建,盲目追求企業經濟效益,給舊城改造留下了許多隱患。五是農民建設住宅缺乏規劃指導,『城中村』問題十分突出。據初步調查,太原市在城市建成區內有74個城中村。僅以楊家堡村為例,在未辦理規劃手續的情況下,佔地110畝,建成住宅近14萬平方米,其中6萬平方米向社會出售,村民建設的10幢4層樓房的間距只有8米。朔州市近郊成了『自由開發區』。大多數區內道路、供水不配套,垃圾遍地,泥濘不堪,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背上了沈重包袱。
4、土地資源配置不夠優化。大多數城市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沒有壟斷起來,土地收益嚴重流失。一是非法聯建屢禁不止。一方出地,一方出資,在國有劃撥土地上,開發銷售商品房,規避監管,逃避稅費,隱形交易。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自1999年以來先後與10多個單位非法聯建,佔用土地120多畝,建成住宅近20萬平方米。以其中一個佔用40畝土地的項目為例,當地政府確定的該地段基准地價為每畝85.4萬元,而該公司只以相當於每畝40萬元的價格取得土地,僅此一個項目,國家流失土地收益就達900多萬元。一些單位利用閑置土地,以地生財。如太行儀表廠,提供40餘畝國有劃撥土地,與太原紀達門窗有限公司、北京天地瑞境科貿有限公司等不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單位以及山西永豐昌房地產開發公司等7個單位,非法聯合建房,建成10餘萬平方米的建築。非法聯合建房成為許多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擁有閑置土地單位的生財之道。二是不少城市存在征用土地利用率不高的問題。1998年以來,太原市經濟適用住房征地4090畝,目前仍有1695畝閑置,土地利用率僅為71%。三是國土資源配置市場化程度低,出讓行為不規范。在商品房建設用地總量中,協議出讓的比例高達92.1%。而招標出讓只佔2.2%,拍賣出讓只佔5.7%,即通過市場化配置的比例僅為7.9%。
5、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不夠規范。一是經濟適用住房套型面積失控。開發建設單位過分強調滿足消費者購房需求,隨意擴大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標准,有的套型面積高達200平方米,還有的開發企業在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建設別墅向社會銷售。二是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失控。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沒有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申報、審核,有的開發企業將經濟適用住房當作普通商品房銷售,直接影響了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健康發展。
(二)投資環境不夠寬松
1、行政審批環節多。一些政府管理部門仍習慣於用計劃經濟的手段來管理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房地產業。據對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調查,從立項到竣工要經過23個審批部門。53個審批環節。一個項目開工前的各類審批,有的長達2—3年。調查中企業反映,有的行政審批如商品房項目立項中可研報告和初步設計審查屬於無效審批。因為商品房項目投資屬於企業投資行為,風險由企業自負。政府不應沿用計劃經濟的模式審批企業投資項目,管理企業投資行為。調查中還有企業反映,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范圍過寬。國務院《地震安全性評價與管理條例》規定4類工程即國家重大工程、容易產生嚴重次生災害、核工程以及省認為對本行政區域有重大價值或者重大影響的其它建設工程要進行評價。而有的城市規定10層以上建築必須進行評價,其范圍明顯大於國家規定,增加了審批環節,抬高了入市門檻。
2、收費項目多。據調查,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要繳納48種費用。其中,有依據的36種(行政事業性收費26種,經營服務性收費10種),收費約佔開發成本的40%左右,攤入每平方米約400—500元。沒有依據的收費9種(集資費2種,保證金6種,基金1種)、國家已經取消仍在收取的3種(電增容、綠化、消防保證金)。
調查中反映,真正影響住房成本、增加企業和居民負擔的是各類名目繁多的集資費、保證金。一是國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費,有的仍在收取,如消防保證金50元/平方米,綠化保證金8元/平方米。二是有的市地自行設定收費項目,如煤氣集資費、供熱集資費(增容費)。三是有的壟斷行業自行設定收取保證金,如電信安裝保證金150元/戶,供電保證金100元/戶,煤氣保證金100元/戶,市政破路保證金170元/平方米。四是有的管理部門自行設定收費,如回遷安置保證金600元/平方米,危房改造基金80元/平方米,直管公房拆遷保證200元/平方米。五是有的擅自抬高收費標准,如有的規劃部門將地形圖紙費由50元/張,提高到200元/張。
開發、推廣新型建築牆體材料、逐步淘汰實心粘土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但在收取新型牆體材料開發資金的同時收取保證金,設置了重復收費項目。每建築平方米收取10—16元,增加了建房成本。加之,許多市縣沒有新型牆材可用,也要收取保證金,有的使用了新型牆材,保證金退還也十分困難。如太原市牆改辦應退太原中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佳地花園的16萬元牆改保證金,至今仍未退還。
建築工程交易中心設置水、電、煤氣、電信等窗口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實際上成了這些壟斷行業的收費『關口』。名目繁多的收費,使企業望『市』卻步。
3、市場規則不統一、不透明。有的部門在管理中存在嚴重的部門利益行為,如可研報告編制、工程標底編制、招標代理、房地產評估,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或明或暗要指定機構,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水、電、氣、消防等行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論定廠家產品、封閉市場的行為。
4、舊城改造拆遷成本高、周期長、難度大。一是拆遷周期長。從拆遷到回遷,正常情況下一般為2年時間,但實際要用3—4年,有的長達10年之久。約有90%的項目難以如期回遷。二是拆遷難度大。城市房屋拆遷被人稱為『天下第一難』。某舊城改造項目有一個『釘子戶』,長達三年之久無法拆遷,影響了企業效益和投資環境。三是拆遷成本高。山西省許多城市舊城改造項目征地拆遷費用約佔商品住宅開發總成本的30—40%。征地拆遷費用過高帶動商品房房價上漲,商品房價上漲又帶動拆遷補償費增長,形成惡性循環。拆遷成本高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違法建設補償費用過高。長治市一個舊城改造項目,共拆遷3.6萬平方米,違法建設就有2.3萬平方米,佔64%,僅補償違法建設一項就增加建設成本150元/平方米。
5、金融對產業發展的支持明顯不足。1998年以來全省金融機構自營性房地產貸款餘額佔各項貸款餘額的比例分別為2.1%、2.6%、2.7%和3.4%,與全國平均7%相比有較大差距,與發達國家和地區20—40%相比差距就更大。這說明山西省金融機構對住宅與房地產業的信貸支持任重道遠,金融機構在這一領域的發展潛力還十分巨大。
(三)住房二級市場不夠活躍
截至2001年,山西省住房二級市場已全面開放,但放而不活。1999年開放住房二級市場以來,全省交易總量僅為1.94億元。太原市去年4月28日開放住房二級市場以來,交易額達到6000餘萬元,雖佔全省當年住房二級市場交易量1.53億元的40%,但成交套數與面積僅佔全市存量住房套數與面積的1.1?,與二級市場發達的一些城市5—10%的交易比重相差甚遠。
制約住房二級市場活躍的主要因素,一是房屋所有權證辦證進度慢,發證率低。全省已購公房產權發證率不足40%。有的單位,雖已出售公房,但不及時給職工辦證;有的單位雖已辦證,但長期扣押,不發給職工。據對長治5大企業(潞礦、長鋼、淮海、惠豐、清華)統計,已購公房產權辦證率僅為17.86%;運城市約80%的存量住房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使存量住房不具備入市的基本條件。二是房改滯後。全省尚有190餘萬城鎮職工沒有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補貼資金不到位。據測算,全省機關、事業單位無房戶和住房面積不達標戶的住房補貼資金約需12億元,而實際發放住房補貼資金為6700萬元,僅佔應發數的5.58%,直接影響了中低收入居民購房的支付能力。三是房地產交易契稅稅率偏高。國家規定房地產交易契稅為3—5%,山西省契稅稅率為4%,房改房上市減半征收,仍為2%,是上海的2.67倍。四是二級市場信息渠道不暢通,中介機構既不發育也不規范,居民住房消費和投資觀念不強。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規模小,產業外向度低
1、企業規模小,競爭力弱。一是企業資質等級低,開發能力弱。全省651家房地產開發企業中,具有一級資質的僅有1家,二級以上企業僅佔企業總數的5.8%。以2001年為例,全省每個房地產開發企業平均完成開發量僅855萬元。二是企業自有資金嚴重不足。全省房地產開發企業平均注冊資本金僅為800萬元,再加上資金不到位,許多開發項目進展緩慢,有的甚至中途停建。三是企業改革意識不強。全省現有事業性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52家,均未改制。忻州市18家房地產開發企業中,有6家屬於事業性質。
2、房地產開發投資,比重小,總量少。1998年以來,山西省房地產開發投資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例一直徘徊在7.2%—7.9%之間,而全國平均達到12.72%—23%。2001年,全省房地產開發完成投資55.66億元,佔全國總量的1.15%,在31個省(區、市)中名列第26位。
3、房地產業市場化率和外向度低。1998年以來,山西省由房地產開發完成的住宅投資佔同期全省城鎮住宅總投資的比重即住宅市場化率分別為24%、26.5%、28.2%和37.62%,說明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項目中的住宅建設投資所佔比重過大。2001年,全國住宅市場化率平均為80.4%,周邊河北、河南、陝西、內蒙古四省區達到55%—60%,而山西省僅為37.62%,在31個省(區、市)中排倒數位次。
從利用外資情況看,1998年為1.45億元人民幣,2001年為1050萬元人民幣,同比下降73.2%,(全國同期下降20.9%)。全省外銷商品房至今尚未實現零的突破。
總之,除上述問題外,山西省經濟發展不快,城鎮居民收入水平不高,是制約山西省住宅與房地產業快速發展的重要性原因。
三、政策建議
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五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指出,『在當前嚴峻的國際經濟形勢下,實現經濟較快增長的根本之策,是擴大國內需求,進一步形成消費和投資的雙向拉動。』住宅與房地產業消費和投資的雙向拉動作用十分明顯。有資料表明,住宅與房地產業每投入100元的資金,可創造相關產業170—220元的需求;每銷售100元的住房,可帶動130—150元其他商品的銷售;住宅建設若增加10個百分點,可望帶動國民生產總值增長1個百分點;住宅行業每吸納100人就業,可帶動相關行業200人就業。山西省住宅市場需求十分旺盛。根據省城調隊調查顯示,在未來5年內全省有14.6%的家庭有購房意向。按300萬戶城鎮居民家庭計算,約有43.8萬戶居民准備在今後5年內購買住房。隨著省委、省政府經濟發展戰略的實施,山西省住宅與房地產業必將有一個大的發展。
當前,深化改革,調整政策,消除各種限制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的障礙,擴大融資渠道,廣泛吸納各方面的住宅投資,鼓勵居民擴大住房消費,培育新的消費熱點,應當成為各級政府的一項主要任務。為此,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借鑒先進省市經驗,針對山西省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快編制並認真實施城市住區規劃
為充分發揮城市規劃對住宅建設與房地產開發的引導作用,必須加快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特別是住區規劃、舊城改建規劃的編制工作,地級市應在今年底前,縣級市應在明年底前,完成城市住區規劃、舊城改建規劃編制,按法定程序審批後,嚴格實施。
(二)建立土地儲備制度,壟斷土地一級市場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土地資源供給的有限性和城市建設對土地資源需求的無限性,是城市發展與建設中始終存在的一對矛盾。據統計,全省每年各類建設用地約2800餘公頃,大多是由建設單位或開發企業自行選擇地塊,政府被動審批,土地資源難以優化配置,土地收益大量流失。為此,應盡快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加強土地價格管理,強化土地一級市場調控。
(三)改善投資環境
寬松的投資環境是住宅與房地產業快速發展的重要條件。山西省住宅與房地產開發項目行政審批環節、收費項目多於周邊省份及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而住房金融的支持力度,居民的收入水平又低於上述省份和地區。為此,要轉變政府職能,改革審批制度,規范項目收費,完善住房金融體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提高職工收入水平,從投資和消費兩個方面支持住宅建設,為住宅與房產業的發展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
(四)大力推進以經濟適用住房為重點的住宅建設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是住宅建設的重點。當前要進一步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有關稅費減免的優惠政策,降低房價水平,嚴格控制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和戶型面積標准,促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健康發展。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
(五)進一步搞活住房二級市場
山西省住房二級市場雖已在全省范圍內開放,但放而不活的問題仍很突出。要從進一步改進服務入手,取消已購公房上市限制,加快房屋所有權證辦理進度,實行更加優惠的稅收政策,鼓勵居民以小房換大房,以舊房換新房。形成住房梯度消費。同時,要鼓勵居民出租閑置住房,引導居民到居住地以外的城鎮二次置業,從而以增量住房刺激存量住房,以存量住房帶動增量住房,促進增量住房與存量住房聯動,進一步搞活住房市場。
(六)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目前,山西省住宅與房地產市場發育不完善,市場秩序還比較混亂。因此,要大力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一要加快立法進度,要盡快出臺《山西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和《山西省物業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消除山西省房地產地方性法規的空白。二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聯合建房、炒買炒賣土地、虛假廣告、合同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三要改革創新企業制度,鼓勵和扶持品牌企業,建立誠信體系,為住宅與房地產業的發展創造活而有序的市場環境。
(七)加強對住宅與房地產業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特別是城市政府要進一步深刻認識加快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把住宅與房地產業作為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柱產業加以培育,健全機構,理順體制,加強領導,為住宅與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山西省住宅與房地產業現狀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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