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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京伊始,剛找到工作,和同學合住在一個大雜院裡,每天早出晚歸,忙於生計,與房東很少謀面。在住滿一個月的那天晚上,肥胖的女房東,門也沒敲就進了屋,張口便說:『你們這房子到期了,不交錢的話,明天就搬走。』囊中羞澀的我,猶如遭了當頭一棒。虧得同學在旁邊直說好話,纔給寬限兩天,那一晚,我真的好想家。
後來,又搬了幾次家,其間也遇到過好心的房東。
與老公的相識,也是緣於租房。我們都曾在一個院子裡住過,算是日久生情吧,最後我們終於走到一起了。兩個人的世界自然溫暖多了,雖說是租的房子,喜歡浪漫的我,常常對老公說:『要是在咱們的小屋裡,都點滿了蠟燭該多好哇。』不知是不是應驗了我的這句話,以至後來當我們在郊區買了一塊地蓋起房子時,因為一些原因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沒電沒水。水還能從鄰居家接過來,電只能靠那浪漫的燭光代替了。記得有天晚上與朋友從山上游玩回來的路上,看到我家住處周圍一片燈火通明,我戲稱:『山下那塊最黑的角落,就是我們的家。』後來水電的問題解決了,卻因交通不便我們又在離地鐵較近的小區租了一套樓房。每月一兩千元的房租真讓我們有點勉強。在無數個不眠的夜晚中,老公和我終於下定決心勒緊褲腰帶,攢足乾勁置辦一套我們未來的家園。終於一套分期付款的居室買了下來。老媽早早地打來電話,告訴我們搬家一定要選個雙日子,吉利。
現在每天晚上回家,遠遠地望見自家那棟樓裡露出的點點燈光,我的心裡總是充滿了溫馨。有家的感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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