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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市物價局日前召開的《天津市普通住宅用地樓面地價標准調整方案》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從今年3月7日開始,天津市住宅不再無償劃撥土地。危改、經濟適用房(安居)項目用地,協議出讓的,按新出臺的普通住宅用地樓面地價標准減半收取土地出讓金。此前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危改、經濟適用房(安居)項目仍按劃撥方式供地,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以協議方式出讓的,按本標准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
新出臺的普通住宅用地樓面地價標准共分10個級別,1級地(最高)地價為450元/平方米,10級地(最低)地價為85元/平方米。地價平均上調41.6%。原則規定,1級地不允許建設普通商品住宅。別墅、小洋樓、度假村等高級建築項目用地按規定以招標、拍賣方式出讓。
據介紹,新出臺的《天津市普通住宅用地樓面地介標准調整方案》適用於外環線以內的所有國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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