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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鄭州市政府制定的《關於加強房地產開發建設規模宏觀管理的通知》正式頒布實施,這標志著該市房地產開發經營從此結束以往粗放管理從而步入規范有序的理性發展時期。
該通知規定,今後鄭州市房地產發展將編制出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開發計劃總量,該市國土資源局等部門根據年度計劃總量,測算房地產開發建設年度用地總量及地塊數量,並就每幅地塊的位置、面積、規劃要求等提出方案報批。該規定要求由市國土資源局實行對土地的公開招標或拍賣制度,中標的房地產公司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該市房管局申報年度開發規模,房管局依據市政府批准的年度開發計劃和中標企業建設項目的准備情況予以批復。而後,由該市規劃局根據批復審核中標開發企業的規劃設計,對於沒有房管局批復或建設規模與批復不一致的,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通知還強調,對未經批准開發建設或連續兩年未能完成年度開發建設計劃的企業,市房地產管理局不予安排下半年房地產開發計劃,並根據情節輕重,降低其開發『資質等級或吊銷其開發資質證書。』(孫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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