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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權屬證書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標志。根據有關規定,自1998年1月1日起,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都須啟用全國統一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市、縣可陸續啟用,最晚延期至1998年7月1日。采用全國統一的房產產權證書,是為規范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的秩序。一是制止多級、多部門發放房屋權屬證書,二是防止違法分子偽造房屋權屬證書。對於變相為購房者擔保房屋所有權的證書,消費者應當認清,如『榮譽村民證書』、『某鄉產權保護書』等都是擺設品,真正發生房屋糾紛,這樣的證書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用權證》、《房屋他項權證》三種。在房主進行交易、出租、抵押、典當等事務時,唯有持統一房產證纔是受法律保護的。換句話說,如果所持房屋產權證書不是統一房產證,那麼當你將來想把此房賣掉,再買新房時就很難如願了。
另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以下情況的,房產權力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持有效證件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新建房屋;房產權屬轉移(買賣、交換、贈與、繼承、析產、劃撥、轉讓、判決等);房產權力人更改法定名稱或者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發生變化、房屋部分改建、添建、拆建、拆除、倒塌、焚毀、使用房屋現狀變更;設定他項權利(房地產抵押權、典權);房屋或者土地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
隨著房改的加速進行,住房商品化步伐必然加快,把住房屋產權證這顆『定盤星』,您的安樂窩纔無後顧之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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