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商品房買賣中的第一大陷阱:『只准結婚,不准離婚』。落不落訂,主動權在購房者手中,落了訂,你就不能不交購房款。應對絕招是,一定要看到現樓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按照現行規定,發展商必須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銀行簽好協議,他的售房資金受到政府的控制,這樣他纔能領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就基本保證了你買的房子不會『爛尾』。
第二大陷阱:『天上掉下大陷餅』。比如『購房返租,以租金抵購房款』、『購房送全屋家私』、『購房送豪華裝修』等。應對絕招是,要明白你買的是什麼,有沒有支付能力,根據這兩條來決定你應不應該買房,應該買什麼樣的房。
第三大陷阱:『夾帶走私』。發展商在與你簽商品房預售契約時,同時塞給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只對發展商一方有好處。應對絕招是,要堅持只簽格式契約,簽補充協議一定要對自己有利。
第四大陷阱:『門外風光不見了』。發展商常常吹噓自己的樓盤環境如何優美、配套設施如何完善,但是這些又都沒有寫在合同上。到了交樓的時候,根本不是那麼回事。應對絕招是,在落訂之前先到規劃部門去查詢一下,那纔真是眼見為實。
第五大陷阱:『夾生飯煮了喂你吃』。發展商的房子看上去做好了,他就給你發出收樓通知書。其實,這房子可能還沒建完。但是根據契約自由、自治的原則,你收了樓,就視為對樓宇質量的認可。應對絕招是,收樓前先要開發商出示該項目經驗收合格的文件,如《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等。
第六大陷阱:『趁黑推你入洞房』。發展商往往先讓你在收樓的文件上簽好字,再叫你到物業管理處去拿鑰匙。你進得房去,纔發現房玻璃被打破了,電線被盜走了。對付這一缺陷的絕招就是,簽訂收樓文件之前,先去自己購買的單元查看,回頭再簽收樓文件,或者在收樓文件上注明『室內情況尚不清楚』,使發展商無機可乘。(李飛燕)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