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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大型商貿建設 搶佔北京奧運商機
經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出臺的《關於土地出讓大型商貿等公建項目建設的暫行辦法》於今天正式實施,以鼓勵大型商貿等公建項目的開發建設,改善城市面貌,搶佔北京奧運商機,促進我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進一步提昇我市作為北方重要經濟中心的地位。
據了解,目前本市大型商貿等公建項目較為稀少,與國際大都市的地位極不相稱,為此市規劃和土地管理局、市建委等單位聯合制定了此《辦法》。該《辦法》規定,凡用地性質為大型高級商業、酒店、賓館、金融、辦公(寫字樓)、高級公寓或以上類型的綜合性用地,開發建設項目總建築面積不低於3萬平方米(不含地下部分),建設地點位於我市中心城區范圍,同時項目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後兩個月內,能夠按規定繳齊全部土地出讓金,且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的大型公建項目,均可享受土地出讓優惠政策。凡符合條件的大型公建項目,經開發建設單位申請,可以按照協議方式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土地出讓金可以給予一定比例優惠。(毛國強 侯學智 楊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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