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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京市房改政策作出重大調整,重點內容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提高新職工月住房補貼比例和提高老職工住房補貼標准,因此新政策出臺將提高職工住房消費能力。
此次調整政策規定,從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由7%提高到8%;三資企業的維持單位和職工的10%水平;凡1998年11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標准的職工,其住房補貼額由原來的每平方米建築面積610元提高到720元,職工家庭負擔價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由原來的1180元提高到1136元,每年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工齡補貼由原來的7.08元提高到8.16元。家庭住房貨幣量也隨之調整:一般乾部、職工由18萬元提高到21萬元,科級乾部由21.6萬元提高到25.2萬元,處級乾部由26.4萬元提高到30.8萬元,廳局級乾部為37.8萬元。
在此調整前職工已批准領取的購房補貼和工齡補貼的不再補發,出售已購公房因超出家庭貨幣量而繳納的土地收益不再找貼。
此外,全市公有住房租金、租金補貼比例、補貼基數不作調整,各項減免政策繼續執行。(張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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