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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房地產投訴熱線日前接到讀者劉女士的投訴,反映由北京豪業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河北區嘉海花園二期工程遲遲不能入住及違約賠償問題。
據劉女士反映:她所購買的嘉海花園二期住宅工程原訂在今年年底入住,但由於某種原因而延誤了工程進度,因此無法入住。近期開發商將入住時間推至2002年7月份,使得許多業主對此十分不滿。
另外劉女士還反映,在辦理購房手續時,合同上注明了『業主入住遲1天開發商賠付業主一天3?』的條款,然而當劉及其他業主到售樓處詢問時,又被告之說不可能按合同上寫的那樣賠付。
有業主稱:房屋不能按時交付入住,這本來就給業主帶來了不便和困難,而合同上注明了的賠付條款,又有可能不被兌現,真讓人覺得購房合同也不過是一紙空文罷了。
為此本報記者與嘉海花園取得了聯系,一位付先生解釋:嘉海花園二期的入住將推遲至明年的8月份,目前就有關賠付問題,正在與二期的業主進行協商,共同研究延誤入住一事的解決辦法。付先生稱:與二期業主的協商,溝通將於本周內完成,然後將情況及一些意見匯總給公司的老總,最後解決的方案要由老總來決定。
當記者問起有關每天賠付3?一事是否不可能時,付先生稱:不按合同上的條文進行賠付,這種說法是不負責任的。一切都要等與業主之間協商後,再根據匯總的情況由老總進行決定。(楊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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