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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石屹的『出口理論』
●買房如同結婚 退房就是離婚
●離婚要『好合好散』 還應給『青春損失費』
明天是京東名盤SOHO現代城1000多位業主陸續入住的日子,現代城的開發商潘石屹醞釀了半個多月的『年息10%的無理由退房』也將同時拋出。在房地產業少人涉足『無理由退房』、在業主和開發商糾紛不斷激化的情況下,這個昇級版的『無理由退房』對購房人和房地產市場來說,無疑是一顆定時炸彈。
與兩年前現代城公寓入住時推出的『無理由退房』相比,『年息10%的無理由退房』更添了幾分『溫情』:一是供業主決策的時間延長,決定是否退房的時間由過去的『收到入住通知10日內』改為20天;二是將原來的『退房款+銀行活期利息』改為『退房款+10%的年息』。據公司測算,以交了首付款2年、購房款100萬元的客戶為例,客戶實際支出款項包括首付款、按揭還款、辦理按揭的費用約為34萬元,退房可獲得實際收益為8.8萬元,收益率約為26%。
再次祭起『無理由退房』利器的潘石屹說,『年息10%的無理由退房』出籠的原因仍然是1999年底他在現代城第一座公寓入住時推出的『無理由退房』時所說的『出口理論』——『既然日子過不下去了,不如心平氣和的離婚』。『許多客戶反映他們購買的房子昇值了很多,如果只退房款,昇值部分全部屬於開發商了,不夠公平。我想,客戶買房本身就是一種投資行為,他們給予我們支持的同時也承擔了風險。作為有商業合作精神的開發商,應當把昇值了的一部分利益拿出來回報給當初支持我們的客戶。』潛臺詞是說:不僅好合好散,還給『青春損失費』。
今天開發商將給入住的業主發出有關通知。從『無理由退房』到昇級版,潘石屹大膽、冒險的做法再一次把自己推到了所有開發商的對立面,大有『舉不驚人死不休』的勢頭。它不僅會引起業內強烈的反應,而且由此引發的法律、房價、房地產行業利潤以及房地產項目價值評估等一系列問題也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顯現出來。 (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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