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月20日,一起因房屋裝修導致室內甲醛含量過高而引發的健康賠償訴訟二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於此案在國內同類案件中尚屬首例,因此引起了各方的廣泛關注。今年6月19日,該案由北京市昌平區法院小湯山法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北京工美天成裝飾公司(以下簡稱『天成公司』)賠償原告陳穎各項損失89029.22元,並限期清除揮發甲醛氣體的裝飾材料。此案歷時313天,從提起訴訟直至一審判決,原告陳穎一家為躲避甲醛傷害,有家難歸,一直在外租房居住。
刺鼻氣味擾人難以安居
1998年,從事家電服務業的陳穎購買了一套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八仙別墅小區的住宅。為了讓自己的新家更加漂亮、舒適,同年8月,陳穎以95716元的價格請北京工美天成裝飾公司對其住宅進行裝修。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陳穎與『天成公司』簽訂了《家庭裝飾工程合同》。該合同約定:裝飾工程所需材料,除規定由業主陳穎承辦的外,其餘均由工程承包方『天成公司』購置、組織並運送至施工現場。承包方所購置的一切材料,由業主驗收同意後方可使用;承包方要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裝修范圍和內容施工,確保住宅裝飾工程的質量,並接受業主陳穎的監督。隨著工程的順利進行,陳穎後來還與『天成公司』簽訂了《家庭裝飾工程保修協議書》。該協議書約定: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保修期為一年,自1998年10月28日起至1999年10月28日止。
兩個月後,新房子裝修好了,陳穎一家高高興興地准備搬進新家。然而不知何故,陳先生和家人感覺到室內有股刺鼻的氣味,讓人咽痛咳嗽,甚至眼酸流淚、無法久留。對此,陳先生找到裝修公司諮詢。『天成公司』的答復是剛裝修完的房子就是這樣,必須經常開窗通風,過一段時間就沒味了。然而『開窗通風』了幾個月,陳先生新家裡的刺鼻氣味絲毫未見減弱。於是,陳穎第二次找到『天成公司』。『天成公司』又囑咐陳先生『家裡必須天天住人,以增加人氣兒來衝減室內裝修遺留的氣味』。聽話的陳先生率全家住進了新家。可是,『人氣兒』始終沒斗得過這股刺鼻氣味,陳先生原有的喉疾也開始惡化。
迷惑不解的陳穎決定向北京市建築裝飾協會求援。接到陳先生的投訴後,裝飾協會委托檢測部門進行了實地檢測,纔知道居室內的刺鼻氣味是裝修材料所揮發出的游離甲醛所致———『甲醛濃度平均超標25倍!』恍然大悟的陳先生隨即要求天成裝飾公司清除其裝修造成的污染。『天成公司』雖然認可『木質裝修部位可能是污染源』,卻以『無先例』為由,拒絕了陳先生提出的『清除其造成的污染』要求,並重申解決辦法只能是『常住人』。
為了了解甲醛對人體的危害,陳穎通過互聯網和向專家諮詢得知,『空氣中甲醛超標對人體的危害是非常嚴重的,並且這種損害具有長期性、潛伏性、隱蔽性;輕則刺激人的眼睛、皮膚和呼吸系統,重則會引起鼻腔癌、咽喉癌、肺癌和消化系統癌等疾病』。了解到這些情況,陳穎一家十分擔懮。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他兩次請室內環境檢測單位對其住所進行室內環境檢測。在按檢測規定的要求———房間封閉24小時後,檢測中心的環境專家流著眼淚(房間有害氣體造成的),對室內的空氣質量狀況進行了檢測,結果是:臥室空氣中甲醛含量高達1.56毫克/立方米,超過國家規定標准19.5倍!
為了消除室內甲醛的異味,陳先生一家四處請教,查找資料,采用了很多方法,如用醋熏房間、用茶葉和鹽水清洗房間及使用空氣淨化器等方法來消除室內甲醛氣味,但都無濟於事。
有家難歸無奈告上公堂
無奈之下,陳先生一家為了躲避甲醛的『迫害』,被迫在外租房居住;此間陳先生還得按時為八仙別墅小區裡的住宅交納不菲的物業管理費。此後,陳穎多次請求『天成公司』為住宅清除甲醛污染源,或給予適當的經濟賠償,但天成裝飾公司都以『無先例』為由一推了之。
忍無可忍的陳先生為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權,補償自己一家所遭受的各種損失,一紙訴狀將『天成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市昌平區小湯山人民法庭正式受理了此案,並於2000年8月10日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原告訴稱:由於被告在對原告購買的住宅進行裝修時,使用了含有大量甲醛的裝飾建材,導致室內甲醛濃度嚴重超標,使人無法居住,給原告及其家人造成許多人身、財產方面的損害及精神上的痛苦。故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立即徹底清除甲醛污染源,並賠償房租、物業管理費、房屋折舊費、裝修材料損失費以及身體損害賠償費等項共二十七萬元。
被告『天成公司』辯稱:公司裝修所使用的材料全部是從市場上正規建材商店裡購買來的合格產品,且裝修材料全部是經過原告同意後使用的。根據雙方簽訂的《家庭裝飾工程合同》的約定,公司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和行業標准進行裝修,合同已履行完畢,故原告的訴訟請求無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法庭經審理認為:原告、被告之間訂立的《家庭裝飾工程合同》和《家庭裝飾工程保修協議書》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合法,故認定為合法有效的合同。因合同約定施工材料由被告購買,所以作為施工單位的被告應對施工材料引起的施工質量問題負責,保證裝修後的工程不影響正常地生活居住。現被告裝修的房屋,因裝修材料釋放出的甲醛濃度超過國家標准,致使原告無法居住。對此,被告應根據《家庭裝飾工程保修協議書》的規定,承擔對裝飾工程甲醛釋放源的保修返工義務。被告在保修期內,未根據原告的要求對裝飾工程進行必要地返修或返工,屬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但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對被告購進的一切材料由原告驗收同意後方可使用,故應當適當減輕被告的違約責任。原告要求被告清除揮發甲醛氣體的裝飾材料,並賠償拆除揮發甲醛氣體的裝飾工程損失費、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經濟損失,理由正當,應予支持。
2001年6月19日,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小湯山法庭作出一審判決:北京工美天成裝飾公司賠償原告拆除裝飾工程損失費、檢測費、醫療補償費、房租費共計八萬九千餘萬元,並在十日內清除污染的裝飾材料;逾期不清除的,被告須給付原告自行拆除的費用九千元。對此,被告『天成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家裝行業呼喚法律規范
隨著住房消費熱的快速昇溫,室內空氣污染已成為住宅消費投訴的新熱點。與光污染、噪音污染等一些外部因素造成的居室環境污染不同,室內空氣污染的始作甬者,大都是房屋的建築或裝修材料。據最新一次室內裝飾材料的調查結果表明,能揮發對人體有害氣體的裝修材料竟佔總體材料的68%。實際上,室內空氣污染問題一直都存在著,只不過以前人們不太在意。近年來,隨著人們的健康觀念、環保觀念和法制觀念地增強,追求生活質量成為現階段中國城市居民生活的一個顯著特點,因而居室環境的環保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地關注。與此同時,隨著住房商品化改革進程加快,不少人在取消福利分房後開始動用自己平生積蓄在市場上購買商品房,這對於許多人來說是一生中數額最大的一次消費,因此人們比以往更加要求『物有所值』,這也使室內空氣污染問題繼商品房面積誤差糾紛、建築和裝修質量不合要求糾紛等等之後,成為住宅消費投訴的一個新熱點。
住宅消費糾紛不斷產生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關於規范家庭裝修以及家裝建材方面的法律法規明顯滯後於家裝行業的發展現狀。中國政法大學環境保護法教授、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常務理事王燦發先生指出: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規范家庭裝修方面的法律法規。房屋裝修糾紛一旦發生,當事人和司法機關大多依據民法通則和消法的有關規定來解決,但這些法律規定過於原則和概括,可操作性並不強,有時甚至脫離了家裝行業的現實要求。因此應盡快出臺規范家裝業的法律法規,制定統一權威的室內環境標准,以改變我國家庭裝修市場上混亂不堪、無法可依的局面。
關於陳穎一案,王教授談道:被告『天成公司』理應賠償原告陳穎一家因裝修污染而造成的各種損失。因為按照雙方當初訂立的家庭裝修合同以及保修協議書的規定,原告陳穎在支付了全部的裝修費用後,被告『天成公司』理應保證自己的裝修工程安全合格,這其中當然也包括一個清潔、無污染的居室環境。如果裝飾公司只能保證裝修工程符合質量標准,而不能保證室內空氣環境的安全,那麼根據我國消法的有關規定,『天成公司』提供的裝修服務就存有瑕疵,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或侵權責任。
北京市室內環境檢測中心法律保護部的有關負責人指出:如果本案的原告陳穎當初在和『天成公司』簽訂裝飾合同時,能夠把要求裝飾公司提供一個安全合格的裝修後的居室環境這一條寫進合同當中,那麼糾紛發生時,責任就容易分清,矛盾也好解決。由於在因裝修引起的糾紛中,消費者往往對於家裝建材材料的情況知之甚少,很難分辨出市場上出售的建材材料是否安全環保,一般都是依靠感覺和媒體廣告,這樣在挑選材料時消費者就存在很大的盲目性。而法律又沒有明確規定承包裝修工程的裝修公司有為客戶挑選環保家裝建材的義務;所以加強建材市場的質量監督、從源頭上對家裝行業予以規范整治無疑是減少這方面糾紛的有效辦法。
室內裝修企盼綠色消費
關於陳穎一案,有關人士認為:此案例將對今後我國的維護消費者權益和規范室內裝修行業、建築裝飾材料行業和室內環境檢測事業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2001年7月10日上午,中國消費者協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國家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司、中國室內裝飾協會等有關部門領導、室內環境專家、法律專家及某些家裝公司法人代表和部分消費者應邀參加了『室內環境污染研討座談會』,專門就本案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京生指出,陳穎一案首先說明消費者在被侵權之後應如何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說明室內環境的中介組織和評估機構在保護消費者的室內環境權益方面應發揮更為積極主動的作用,以適應消費者和家庭裝修市場的需要。在消費者受到室內有害氣體侵害的情況下,能有權威技術部門出面進行監測和管理,是室內裝修行業發展的規范需求。
中國室內裝飾協會、室內環境監測中心主任宋廣生談到:這個案件的發生與審理,帶給我們的啟示很多:對於消費者來說,就是要不斷增強室內環境保護的意識,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不受傷害;對於裝飾企業和建材企業來說,就是要切實從消費者的實際利益和企業自身的發展前途考慮,生產更多的綠色環保型的建材裝飾產品,以滿足現今社會發展的要求;而對於立法部門及有關主管部門來說,就是要從維護人民大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建立健全相關的室內環境法律法規,並充分保證其嚴肅性和權威性。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標准司的領導在會上公布了最近研究落實的室內建築裝飾材料有害物質含量的控制標准,重點控制人造板、內牆涂料、木器涂料、膠粘劑、地毯、壁紙、家具、地板革、混凝土外圍劑和建築裝飾材料的放射性污染十種室內裝飾材料,同時聲明制定標准的計劃已經下發,爭取今年年底公布。
與會人士認為:從目前情況來看,國家還缺乏專門的室內環境權威檢測機構,無法對家庭裝修的環保標准進行統一認定。目前市場上的環保產品,其實都是通過一些服務機構來檢測的,其環保性的說法很難具有權威性。在此與會人士呼吁家庭裝飾公司應規范操作,使用環保建材,透明裝修流程。只有遵守行業規范下的正常競爭,纔能為商家帶來相應的利潤。相反降低價格、在質量和材料上『缺斤短兩』的惡性競爭只能使家裝行業失去應有的市場和信譽。家庭環保不是一個人、一個家庭的事情,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它需要商家和消費者乃至全社會共同的努力。 (餘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