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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目前我國已有20多個省市共建立了住宅合作社5000餘家。但集資房在解決廣大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難的同時,在貸款方面也顯露出一些有待規范和完善之處。
■集資建房解決中低收入住房
住房分配貨幣化以來,銀行按揭、公積金貸款和住房補貼都是為買房人圓住房夢提供的有力支持,但是買商品房仍然需職工拿出相當的積蓄,這對於城市中低收入職工來講並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所以國家的配套政策明確提出要建立經濟適用房供應體系。其中,合作建房和安居工程均是經濟適用房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合作建房不但可以享受經濟適用房的各項優惠政策,還有自己的價格優勢。
7月份,由市房管局住宅合作社組織的位於南三環附近的小區住宅合作項目全面開工,436戶中低收入家庭有望於今年年底入住。住宅合作社是本市為解決中低收入並且住房困難家庭的公益性合作經濟組織。借助政策上的優惠,與相同地段和相同品質的商品房相比,住宅合作社建設的住房售價每平方米大約低五六百元。
目前,城鎮住房供應已經形成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合作建房和廉租房等多樣化的供應體系。為照顧城市中低收入並且住房困難的家庭,1988年11月,本市首家住宅合作社率先在大興成立,宣武、密雲等區縣也先後組建住宅合作社。目前,本市已建有42家住宅合作社,建房200多萬平方米,為3萬戶居民解決了住房困難。其中北京城建集團自1995年成立住宅合作社以來,職工合作建房12萬多平方米,集團合作社開發的小區為1200多戶職工解決了住房困難。
■集資房貸款暗藏風險
集資建房在解決大量中低收入者住房問題的同時在辦理個人貸款方面也暴露出了一定的不足。據住房信貸部門人士介紹,近一兩年雖然做的絕大多數是商品房個人住房貸款,但也做過一些集資建房的個人貸款。通過審查集資建房的方案、房改部門的批復和集資購房合同等,以及建房現場的實地查看,發現其中存在著一些問題。
集資建房大多是期房,由於不像商品房那樣有預售登記,一旦房改集資批復下來,即使樓還沒建起來,集資所建住宅的樓號、單元編制、每個人集資所買房屋的具體房號將都由集資單位擬訂,那麼將來集資所建樓房是否能建成,是否建成後與集資時個人貸款所分配的房號還一致,甚至參加集資購房貸款的個人將來是否還購買原貸款時的所填報的房屋,只有集資單位可以控制。如果集資單位弄虛作假,只要有一個項目、有房改部門集資批復,完全可以作到隨便找一些人,找一些身份證等證件作出一套完整的個人貸款材料套取貸款資金,至於這些人是否真的將來購房、購房的房號是否與貸款抵押所填房號一致,將來集資房能否建成、什麼時候建成,貸款部門都無法控制。
■集資房貸款有待規范
對於集資建房這種風險較大的貸款,業內人士提出了一些解決方案。例如,先提出單位住房貸款需求,如果單位住房貸款能夠支持,先發放單位住房貸款,待所建住房建到一定程度,比如主體結構完成或主體結構完成一半,集資職工和房號正式確定,再用個人貸款替代單位貸款。對於單位貸款審批不合格的集資建房,個人建房貸款也不以予支持。今後,有關部門會在辦理集資住房貸款的過程中逐步規范集資房貸款程序。(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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