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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想買房,但是開發商提出的是按照建築面積計價,可是對於房屋的建築面積到底應包括哪些內容,以及如何計算我都不明白,問了開發商,開發商講了半天也沒搞明白。現在我想問的是:什麼是房屋建築面積,房屋建築面積應包括什麼以及哪些部分不應包括在建築面積范圍之內?讀者 蘭華
蘭華:您好!
房屋的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米以上(含)的永久性建築。
根據有關規定,對於下列情況都不應計入房屋建築面積之內:
1. 層高小於2.20米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層高小於2.20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2. 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牆、垛、勒腳、臺階、無柱雨篷等;3. 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4. 房屋的天面、挑臺,天面上的花園、泳池;5. 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6. 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7. 利用引橋、高架路、路面作為頂蓋建造的房屋;8. 活動房屋、臨時房屋;9. 獨立煙囪、亭、塔、罐、池、地下人防、乾線、支線;10.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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