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不久前,一度被有關各方青睞的個人住房貸款『零首付』被央行亮出紅牌。因為『零首付』存在較大的風險,購房者申請貸款後前幾年的還款壓力較大,易產生不良貸款。同時也容易讓不法開發商與客戶之間達成一種默契來套取銀行資金。
其實,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防范不僅僅是『零首付』的問題,即使是貸款額度與抵押物實際價值不超過80%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和不超過60%的個人商用住房貸款同樣存在風險問題。據調查顯示,1999年某地個人住房貸款不良率為零,但隨著個貸業務的快速增長,從2000年開始,不良貸款開始抬頭,到年底不良貸款率達到0.2%,至今年5月底不良貸款率又上昇為0.5%。雖然只上昇0.3個百分點,這裡面卻隱含著極大的潛在風險,因為個人住房貸款客戶多、面廣分散,基數大、期限長,風險點多而不易控制,加之這項業務是在起步階段。當然,上述調查並不能代表全局,但『水漲船高』已預示著個人住房貸款風險呈緩昇走勢。
據業內人士分析,普通工薪階層的購房總價應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6倍以下較為適宜,如果貸款為八成,期限為20年,日後每月的還款最好不要超過家庭收入的40%,否則就會影響正常的生活水平。但是從目前貸款人情況看,有理財意識的客戶不足33%,而大部分客戶是由於住房分配制度改革而走上貸款買房這條路的,因此從客觀上也為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的形成『創造』了條件。
據了解,目前反映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風險因素主要有:一是能證明貸款者還款能力的收入證明水分較大;二是有的購房者利用銀行間信息溝通不暢,其收入證明一式多份,在不同的銀行按揭貸款,在多處購房;三是個人信用程度不明,且信譽度會隨著收入多少而發生變化。
銀行有必要嚴把貸前審查關,對借款人的資金來源、收入與貸款後月償還比率、借款人社會信用等嚴格審查,對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客戶建立違約檔案,指定專人負責催辦,對逾期貸款要及時向法院提出強制拍賣房屋的訴訟。(郝衛東)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