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江蘇省南京市日前明確規定,利用集體土地進行房產開發是違禁的,凡未經批准,擅自在集體土地上從事房產開發的,一經發現,將被立即制止,對已建成的,房產部門不發放房屋銷售許可證和房產證。
據介紹,南京市日前已開始對土地批租專項治理行動,政府將通過建立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對土地市場供求關係實施有效調控,對於申報土地轉讓價格低於標定地價20%的,政府將行使優先購買權,控制非法炒賣和投機行爲。今後所有商業、旅遊、娛樂和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性用地一律要在土地市場上實行公開招標拍賣,從根本上遏制土地市場的腐敗。
此次治理行動中,着重清理檢查違反法律規定、擅自劃撥土地;隨着減免土地出讓金、租金或低價出讓、出租土地,使國有土地資產嚴重流失;高價倒賣土地、搞假招標、拍賣;供地過程中嚴重以權謀私、貪污、行賄、受賄等問題。對嚴重的違規違章和違法違紀行爲必須嚴肅依法處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對1999年以前土地批租中發生的重要案件,也要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