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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魚池地處天安門南邊,天橋東側,和天壇僅一牆之隔。1966年至1968年,政府為解決群眾的居住困難,填平了金魚池,蓋起了大量簡易樓,預期壽命是10到20年。如今經過30多年的使用,許多問題逐漸顯露出來,鋼筋外露、下水道結垢、鏽蝕堵塞,已經嚴重影響了人們的正常居住和生活。
由於北京整體規劃和天壇景觀的要求,使金魚池的建築物高度和容積率受到限制,只能建四層、局部6層的多層樓。也就是說,開發商開發出來的房子還不夠安置居民回遷,顯然無利可圖,開發商望而卻步。
居民居住環境要改善,開發商又望而卻步,北京市危改走入了困境,1999年,全市危改規模只拆除8000多戶、20多萬平方米,僅是20世紀90年代危改啟動時的水平。如果按10年平均危改面積43.6萬平方米的速度,要完成全市634萬平方米的危舊房改造,需要15年。在吸收外省市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市區兩級想出了房改加危改、以區為主、資金三家抬等辦法,即國家給予政策,免交土地出讓租金,並且負擔市政工程;組織單位即區房管局負責小區配套網線工程的建設,即煤氣、水、電、電視、電話網的鋪設;居民負責出磚瓦錢等建安費用。
在龍潭西裡危舊房改造的先行試點中,該項目總支出4139萬元,其中工程建設成本3098萬元,安置補償費792萬元,上繳政府稅收160萬元,按經濟適用住房減半交納費用89萬元。總收入4384萬元,其中居民回遷房回收資金1480萬元,剩餘住房出售回收資金2904萬元,收支相抵盈餘245萬元。
根據龍潭西裡房改加危改的經驗,崇文區房地局組織實施工程,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積極配合,負責做好政策宣傳和居民群眾的思想工作,方案從制定到實施,全過程自始至終都有居委會和群眾代表參加,廣泛聽取居民的意見。居民思想發生變化,從『要我危改』變為『我要危改』。
政府的補貼優惠政策直接對居民,采取多種安置形式,提出『實施房改,可以回遷,允許外遷,自主選擇』的原則。根據居民經濟狀況,買房費用多了拿不起,少了房子又蓋不起來的實際情況,合理分標段制定房屋售價。願意外遷的,確定安置標准,異地安置,補償系數0.7,即經濟適用房價格4500元的70%。對少數要求貨幣補償的,按安置補償標准給予貨幣補償。個別經濟確有困難,無力回遷又不願外遷安置的住戶,可以采取換房安置。(李錫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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