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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關於規范住房金融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再次重申和明確1998年公布的『嚴禁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等條文後,記者采訪了部分房地產公司和消費者,他們認為:中低檔樓盤的銷售將受到一定阻礙,中低收入家庭購房難度增加。
賣方:20%是道檻兒
《通知》一出,廣州一級中介代理公司合富輝煌便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該公司是市內首家提出『零首期』並最大量推行『零首期』的中介公司。該公司一項目經理表示,這一《通知》的確利於國家對銀行資金的監控,避免不良發展商前期的非法集資及以本傷人,但也承認,對他們代理的樓盤影響很大。在『零首期』的三種方式中,他們屬於第二種,即開發企業銷售住房時只收取購房者80%價款,這部分價款按照規定的貸款比例從銀行貸款取得,剩餘的20%(首期)由購房者在40個月內分期付清。『我們采取買家分期付首期款的方式,力圖將供樓成本及壓力降到最低。操作方式是,由發展商墊資20%交予銀行付首期款,再由買家40個月內分次免息付清這20%。實際上,這種付款及優惠方式更多時候是由買家與發展商蹉商達成的,情況很普遍。如今門檻抬高了,發展商有些無能為力,相信必然會有買家因為20%的首期款而放緩購買行為』。
買方:近10萬元不想一次給
目前,有一批處在這樣一種尷尬境地的買家,他們剛選好了房並已付訂金,但並未打算甚至根本拿不出樓價的20%交付首期,那麼現在,買還是不買?
不願交首期的大部分買家是積蓄並不豐厚的工薪族。不少人認為,錢放在自己手裡總比給發展商和銀行好。20%不是個小數,對有意投資經營的小生意人而言,8萬10萬在幾十個月內很可能是個資金滾動的機會,與其一次性交給別人,當然更想留給自己搏一搏;另一些人是因為想將首期款降低,用來裝修及添置家具,住進去再說,反正日子長著呢;還有些因為銀行定期存款未到期,提前提取未免可惜,分開一兩年給,剛好與自己的儲蓄計劃合拍。無論何種理由,首期免息是關鍵。
多位業內人士對該《通知》表示認同,過往由買家、發展商的無良行為而給銀行帶來的房地產風險會得到較好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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