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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遠老總任志強認為:盡管目前房地產市場非常活躍,但換個角度看,現行的管理中仍有許多不能與國際接軌的法律和制度問題,中國加入WTO後,這些矛盾將更加突出。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加入WTO後首先將面對挑戰的是政府的管理法規,企業自身的經營倒在其次。北京華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任志強在近日舉辦的『產業論壇』上指出,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管理應從五方面著手改進。
——改進產權證,保證政府和業主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房契式房產證是政府批准的格式和文本,房契(商品房)一定要帶有共有的土地和其他已分攤或雖然未明確分攤但仍擁有共有權利的其他建築物或附著物的證明。在產權制度改革中,這是一種必然。政府應對私有產權給予徹底保護。
——關於房屋竣工前的驗收問題。目前我國實行的竣工驗收分為分階段的工程結構驗收、房屋的竣工驗收以及小區的綜合驗收。前兩種驗收都屬於質量保證方面的強制性驗收,但都不是居住條件的驗收(特別是非裝修房交工前的驗收問題),小區的綜合驗收則是一種檢查配套情況的非強制性驗收。現階段的驗收應當提高到一個較高的水平,同時建立一套新的不但包括建築質量,還包括居住條件的驗收標准。一方面,這樣會避免開發商為了搶工期而讓購房者在一個不具備生活條件的環境中搬家的投訴;另一方面,對生活居住條件的驗收標准的審批,也應當成為政府為消費者把關的一個重要的強制性約束的環節。但是目前我國現行的管理中尚有許多缺陷和體制上的問題,開發商也很難一下子適應這種管理。
——居住區的停車問題。這已成為城市管理規劃中的重要問題,現行的政策卻不利於解決城市舊區和新建區的停車問題。一是舊的建成區中道路和胡同被無償佔用或被交通管理部門佔用並收費。雖然暫時是對停車進行了管理,但這實際是公共權利被私用化、部門化,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二是新建區的規劃中不但應能保證自身所需的停車條件,也可以規劃多建出解決相鄰舊區的停車面積。以上兩點,政府在無力投資解決時,應當考慮采取多種優惠政策換取開發商的投資。三是新建小區中的停車產權和管理問題要在規劃和法律中加以明確。
——公用和公共事業問題。目前我國的市政基礎設施的能源供應和管理仍為政府的壟斷性行業,這樣就在城市建設和管理中特別是城市房地產的開發、建設中造成了許多矛盾,包括產權制度上的侵權和糾紛。如,現有的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仍在沿用除地方交納了大市政配套費之外,還需建設市政管線和站點等,而這些建設常常是按城市規劃而非小區用量設計的,除為小區服務之外同時為城市的其他區域服務,但成本卻分攤在小區之中。
——住房分類的定義問題。現行的市場中提供了各種分類的住房,有別墅、普通公寓、高級公寓、商住兩用房、經濟適用房等。按理說市場經濟中所有的這種分類應是開發商的稱呼問題,不應由政府文件加以約定,現狀卻是政府沒有給出分類的文件解釋,但在各種批文中卻出現了上述分類的差異。此外,不管哪種住房,都應當是一類房產證,而不應在政策上有差別(經濟適用房除外),現實中同樣都是住房卻享受著不同的待遇。如契約稅的減免問題在操作中就出現了這樣那樣的矛盾。
任志強認為,規范市場的管理是推動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重要問題,不但要靠立法解決,同時應在操作中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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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寫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