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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您好,我們是南開區體育中心街奕聰花園小區居民,我們向您反映我們小區入住3年多了,但是小區“業委會”遲遲未能成立。
由於小區物業管理目前比較混亂,經常可以看見商販隨意進出小區甚至居民樓,有的手裏還持有業主纔有的小區“一卡通”,而本該屬於業主的停車位也經常被周邊商戶佔據。爲了維護業主的權利,我們希望成立業主委員會,方便與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以及轄區的龍濱園居委會進行溝通,反映小區業主的訴求。2015年9月,小區業主向體育中心街道辦事處遞交了“奕聰花園業主委員會籌備申請”,但是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以小區開發商沒有交齊配套費和物業沒有提供相應的配套用房,以及入住不足兩年、銷售和入住未能“雙過半”爲由,拒絕“業委會”籌備申請。
2016年3月,我們再次遞交“業主委員會申請”,同時向街道反映,奕聰花園首位入住業主是2012年入住的,距今已經將近4年了,同時該小區共有837套公寓,據附近房屋中介說已經沒房了,銷售應該過半數了,符合申請籌備“業委會”條件,卻遲遲不見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對“業委會”籌備有任何行動。
我們就是想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而已,符合《物權法》也符合《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但是就這麼一個符合常理的要求,卻一直不能實現。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爲奕聰花園的業主們說說話,幫助我們將業主委員會的籌備工作落實下來。
南開區奕聰花園全體業主
記者調查
接到讀者反映後,本報記者先後與南開區物業辦和建委取得了聯繫。區建委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已經接到奕聰花園小區業主反映,經調查該開發商確實存在配套費沒有交齊的問題,目前已經發函給開發商要求補齊,業主委員會的籌備與配套費無關,應由小區所屬街道辦事處負責籌備申請。區物業辦工作人員也表示,如果對小區物業管理有異議,業主們可以向區物業辦反映,但是申請“業委會”還是要找街道和居委會申請,能否成立“業委會”與有無辦公用房無關。
記者查閱了《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2002年10月24日天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36次會議通過,2008年12月1日施行)發現,其第十一條規定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成立業主大會(一)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到二年以上。
記者隨後聯繫了體育中心街辦事處物業科的徐科長,她告訴記者,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政策法規彙編》,雖然奕聰花園的入住時間夠了,但是根據規定還需要“雙過半”,就是“專有面積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的業主”和“佔總人數半數以上業主”同意表決事項。首先,經過她們之前的調研,該小區總共837套房屋,銷售了不到400套,同時面積未能過半,而入住業主也不是很多,才100多戶,同樣未能達標。“我們之所以一直沒有幫助籌備組建‘業委會’是覺得該小區條件還不成熟,‘雙過半’條件沒有滿足,開發商仍是大業主,籌備工作很有可能會做無用功。例如:奧城商業區這麼大的社區也是我們負責的,它的盤子大住戶多開發跨度時間長,但條件成熟了‘業委會’很順利地就籌建起來了。”
當記者告之目前房屋銷售基本售罄的情況時,徐科長表示對此並不知情。“我們會讓開發商提供相關銷售記錄,如果確實如此,我們將會通知負責該小區的龍濱園居委會進行下一步的入戶調查,儘快將奕聰花園小區‘業委會’籌備工作開展起來。”
日前,記者再次與徐科長取得聯繫後得知,龍濱園居委會目前已經開始了入戶調查工作,由於入戶調查需要一段時間,因此“業委會”籌備工作還需要等調查完畢後才能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