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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社區和街鎮的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很多業主並不清楚,那麼它是由誰來召集?又有怎樣的功能呢?本期欄目將由物業管理部門爲您解答。
-問:社區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誰負責召集?主要協調哪些事項?
答:根據《天津市社區物業管理辦法》,社區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召集。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社區民警、業主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小區管理服務單位負責人等人員參加。
會議由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研究議題由會議成員單位提出,主要協調下列事項:(1)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或協議中出現的問題;(2)業主委員會履職、換屆和委員補選工作;(3)物業服務費收繳、使用等問題;(4)在房屋維修專項資金和應急解危專項資金使用中遇到的問題;(5)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的有關事宜;(6)社區物業管理中出現的其他問題。
上述事項應當經社區物業管理聯席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後實施,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問:街鎮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誰負責召集?主要協調哪些事項?
答:根據《天津市社區物業管理辦法》,街鎮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召集,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區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等各方負責人,以及業主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參加。
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聯席會議主要協調解決下列問題:(1)業主委員會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問題;(2)業主委員會換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3)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4)提前終止物業服務合同的問題;(5)物業服務企業在退出和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6)需要協調解決的其他物業管理問題。
街鎮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並在社區範圍內予以公告。對不履行會議決定事項的單位和組織,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上報區人民政府,由區人民政府督促限期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