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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三部門要求放寬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市公積金中心——
文/廣州日報記者黃江潔
日前,住建部等三部門聯合發文,要求放寬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無需租金髮票、稅票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昨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迴應稱,目前暫未收到文件,收到文件後將結合東莞實際情況,貫徹上級要求,或對公積金租房政策進行調整。據悉,東莞現行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對於繳存期沒有要求,但必須提交租房發票。
提取公積金租房需發票今後或調整
前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門聯合發文通知,要求放寬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只要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無需租金髮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慶星介紹,目前東莞的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爲:兩種情況下可提取,即房租超過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這兩種情況均不要求繳存期,不過,兩種情況下都必須提交房屋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等。
“目前我們暫時還沒有收到上級的文件。”李慶星表示,收到文件後,將貫徹上級文件精神,對東莞的公積金提取政策進行調整,不過將結合東莞實際情況,“不一定與要求一模一樣”。他透露,政策調整的方向是“方便無房戶提取”。對於是否會取消提供發票的要求,他表示接下來將研究決定。
提取公積金租房一年約1000人次
李慶星介紹,每年東莞的公積金提取量很大,其中尤其以償還因購買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這類居多,每年可達20多萬人次。此外,由於東莞外來人口居多,公積金的流動性也很大,每年也有近20萬人次進行公積金賬戶銷戶,並提取。
而在公積金提取中,租房提取一直佔的比例非常小。“每年大概就1000多人次進行租房提取。”李慶星介紹,且每筆提取金額都比較小。
據悉,國內一些城市曾經出現過租房提取公積金造假的現象,即僞造租賃合同等形式來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對此,李慶星就表示,東莞租房提取公積金造假現象比較少,因爲存在一定的造假成本,提取人必須有地稅部門的租金髮票、正規租賃合同以及工資收入證明等材料,才能申請提取。“很多租客都沒有意識讓房東給自己開發票。”
那麼如果今後取消提供發票的要求,是否會出現造假現象?李慶星認爲,只要申請人的確在東莞名下無房,就主要是通過租房來解決住房需求,也就有理由進行租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