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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中介今年進駐政務中心將建誠信檔案
爲破解市民“辦證難”、“辦證慢”、“辦證貴”難題,解決行政審批服務“中梗塞”,我市對參與行政審批服務的中介機構實施中介服務的法律依據、收費標準、辦理承諾期限等信息,通過海口市中介服務信息平臺公開,確保服務對象的知情權,並便於監督。
□本報記者謝大強
通訊員韓華豐
審批提速被中介拖累
由於在行政審批服務過程中,相當部分的行政審批事項,需要公證性、鑑證性、信息性等前置資料,而這些前置資料一般由參與行政審批服務的中介機構提供。由於申請人在各類社會中介機構那裏辦理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各類“材料”(例如評估、檢測、勘察、驗資、監理等報告或證書)時既無時間限制,又無費用限制,嚴重地制約了政府部門提速提效。行政機關可控的審批行爲被社會中介組織不可控的市場行爲所拖累,行政審批的形象被市場中介所抹黑,行政審批中出現的“中梗塞”,已經嚴重影響政府的效率和政府的形象。
辦理流程期限要公開
我市全面推行中介服務網上“十公開”:一、公開中介機構基本信息(含:單位名稱、法人資格類型、單位性質、辦公地址、辦公電話、法定負責人、單位郵箱、單位聯繫人、聯繫人手機號碼、法人資格證書編號、法人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書編號、單位資質、資質證書編號、執業人數、執行的收費價格制度、高中初級職稱人數等內容);二、公開參與服務的政府職能部門和參與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三、公開中介服務事項名稱和服務事項編碼;四、公開實施中介服務的法律法規依據;五、公開中介服務收費依據和中介服務收費標準;六、公開中介服務的辦理地點和聯繫電話;七、公開中介服務事項辦理的承諾期限;八、公開中介服務的辦理程序和流程圖;九、公開中介服務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規範表格;十、公開中介服務承諾和監督電話。
將建立中介誠信檔案
去年,我市組織對參與行政審批中介機構和中介事項、收費等進行清理,出臺了《海口市參與行政審批服務中介機構監管暫行辦法》,是我省首部對參與行政審批服務監管的規範性文件,爲我市強化對參與行政審批服務的中介機構監管提供可靠依據。同時,還出臺中介服務事項目錄,要求未經批准列入目錄內的中介服務事項,不得參與行政審批服務;各部門在辦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時,不得違反規定強制要求任何個人、企事業單位或者社會組織接受中介服務;還對中介機構實施備案制度等措施,強化對中介機構的監管。
市審改辦負責人介紹,我市中介服務“十公開”僅是開頭,今年內將陸續推出部分中介機構進駐市政府服務中心、建設海口市中介機構服務系統、建立中介機構誠信檔案、全面規範中介機構的服務行爲、實施對參與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的評價和考評等多項監管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