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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衆較爲關心的居住證制度和積分入戶政策,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按照國務院法制辦公佈的《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只要在設區的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領。意見稿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可與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勞動就業等多項權利,並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隨着居住年限的增加,公民還可以享受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務。
目前,四川的戶籍改革已經走在了全國前列,在城市落戶的條件已經很低,許多地方已經是“零門檻”。2013年5月出臺的《關於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改進戶政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提出,將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
成都市已於2011年1月起在全市施行居住證制度,截至2014年7月底,成都已有251萬人辦理了居住證。樂山市於2013年9月1日也開始實行居住證制度,已有1.2萬餘人辦理了居住證。
爲了推進四川城鎮化進程,爲了確保成都市這種特大城市的人口、資源、環境的科學發展,省政府提出了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方案裏面,對全省除去成都、樂山其餘的20個市州的城鎮落戶,放低了門檻,只要擁有合法的居所、合法的穩定工作,就可以申請在其餘20市州落戶,但是同時,對成都提出了嚴格控制人口規模。但控制並非把門封死,對於在成都長期居住、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的就業和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可以通過積分入戶政策進入成都。
積分入戶政策會考慮申請居住證的年限,持續在成都居住的年限,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工作等幾個主要指標來設定科學分值。總的原則是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我省將根據國務院關於《居住證管理辦法》的正式辦法出臺之後,結合本省實際,梳理成都和樂山等地先行探索的經驗,出臺具體的實施意見,有望於今年在全省推開居住證制度。記者李天宇實習記者李智董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