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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發文,宣佈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今後無房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髮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且以租房名義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其貸款。
租房提取公積金幾大亮點:
1.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2.租公租房也可以提取
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3.不需要發票和稅票
此前租房者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一般需準備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房租完稅發票的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但事實上,很少有房東提供租房完稅發票,導致租房提取公積金可操作性大打折扣,此次的便捷之處在於不再需要租金髮票和稅票。
4.提取額度依當地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而定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5.無房證明不收費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6.審覈時間需要3天
爲了提高提取審覈效率,新規定要求繳存職工提取申請資料齊全,審覈無誤後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資料進一步覈查時,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7.騙提套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新規定,對僞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行爲,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取消職工一定時限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並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並納入徵信系統;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意:
提醒租房者公積金的使用原則是“先消費後提取”,也就是說公積金賬戶的餘額是不可以直接支付房租的需要在租房後纔可以辦理提取手續。
業內人士稱政策調整並無太大實際意義
公積金政策的放寬與目前房地產‘救市’的市場導向相吻合,將有助於刺激租房、買房等住房消費積極入市。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則對樓市影響甚微,“低收入人羣更希望增加公積金貸款額度、降低使用貸款的難度。”
第一,在很多城市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要看繳存餘額的這種情況下如果租房提取了後續再貸款時將影響貸款額。
第二,這一政策並沒有明確可以提取的額度是不是可以全部提取只明確了可以根據當地租金水平提取。以北京爲例目前租房提取公積金只能3個月提取一次而且提取的限額是隻能是自己和單位繳存的3個月總和。
第三,公積金作爲一個職工互助基金更大的意義和影響應該發揮在購房上租房的放寬的確是對無力購房或者沒有必要購房羣體的一次利好但這種政策放寬對市場基本沒有影響。
鄭州執行情況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到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其表示,目前鄭州尚未接到相關文件通知。他表示,如果上級部門下發相關文件,一定會按照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