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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發佈通知,對於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進一步放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月,即可申請。
目前長沙市的情況如何?“提取公積金付房租的政策在長沙早已實行,現行規定對繳存時限並無限制。”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處相關負責人29日在接受紅網記者採訪時表示,暫未收到通知,不過等新政落地執行後,長沙會與全國政策的步調一致。
繳存時限無限制每年可提取一次
28日,住建部、財政部和央行三部門下發通知,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予以放寬。今後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髮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提取公積金付房租的政策在長沙早已實行,現行規定對繳存時限並無限制,並且,去年年底的新政中對租房提取也做了調整,不需要提供租賃合同,也無需合同備案。”對於全國新政,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已經看到新聞,但暫未收到通知,不過等新政落地執行後,長沙肯定也會與全國政策的步調一致。”
事實上,對於提取公積金付房租,長沙市此前已有規定,早在2009年,長沙市就出臺了相關政策,允許支取公積金爲職工支付房租。到了2011年,長沙市又新添加條例,規定租住本市廉租房、公租房的無房戶,也可提取部分公積金。
而根據長沙市現行的政策,職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長沙市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從提取的額度來看,每年可申請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12個月匯繳額的50%。根據提取金額,記者算了一筆賬,比如夫妻雙方每月公積金繳存總計爲800元,每月租金1200元,這個家庭每年可以提取的額度爲800×12×50%=4800元。(時刻新聞記者鄒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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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政策去年頻調整
2014年7月29日
長沙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其中,月繳存額度從3054元/月提升至3384元/月,繳存比例爲8%-12%。
2014年11月18日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對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做出新的調整: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就可辦理公積金貸款,取消公積金貸款個人擔保費,實現“異地互認”等。
2014年11月24日
受央行降息的影響,長沙市公積金中心調低公積金中心存款和貸款利率,當年繳存利率爲0.35%,調整後不變,上年結轉2.60%,調整後利率爲2.35%;5年以下貸款利率降至3.75%,5年以上爲4.25%。
2014年12月18日
2015年1月1日起,長沙、武漢、合肥、南昌四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實行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