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住建部、財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聯合下發通知,放寬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只要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就能提取雙方公積金,支付房租,不再要求提供“租房發票”。
武漢市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昨日告訴記者,正式接到上述文件後,武漢將會研究執行細則,報公積金管委會通過後,即實施操作。
記者瞭解到,三部委發文中,對租房提取公積金分兩種。租賃商品房的,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無房產證明;租賃公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以及租金繳納證明。
其實,武漢很早就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但要求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20%,同時必須提供房產部門統一核發的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手續費發票,以及房租繳費收據,俗稱“租房發票”。
但由於房東擔心租房收入被納稅,導致目前武漢市場的房屋租賃業務中,辦理房屋租賃證的比例極低,職工實際上很難通過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數據顯示,2014年,租賃住房人羣提取公積金比例,只佔全部提取總額的1%左右。“當時要求提供這些材料並非故意卡申請人,而是爲覈實租房的真實性。”武漢公積金中心表示,與原有政策相比,未來不再要求“租房發票”,提取公積金無疑更爲便利。
去年,武漢曾出臺政策,允許月收入1300元以下的無房職工,且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購房,在正常繳存滿12個月後,每年提取公積金一次,用於支付其他生活成本。相對而言,三部委發文後,未來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適用羣體,將不再侷限於中低收入職工。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武漢對申請公積金貸款,會根據職工繳存餘額、繳存時間等因素綜合計算。即對於年輕的無房職工而言,如果未來有購房規劃,現在提取公積金用於租房將會減少個人賬戶餘額,未來購房時公積金貸款額度將會打折扣。因此,業內人士建議,提取公積金也需要綜合考量個人置業安排。
據楚天金報
公積金連繳3月可付房租
提取時無需租金髮票、稅票須在繳存城市無房
昨日下午,住建部、財政部和央行三部門下發通知,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予以放
寬。這就意味着,今後,無房(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髮票、稅票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