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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五鳳蘭庭二期,張榜行爲引爭議
-福州晚報首席記者徐強
福州晚報訊業主長期未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採取張榜公佈姓名的方式催繳,引起爭議。昨日,丞相路五鳳蘭庭二期出現這樣一幕。小區物業公司表示,他們是依據物業服務合同辦事,張榜前也已通知了欠費業主。
長期拖欠物業費業主被張榜公示
昨日,家住五鳳蘭庭的小史撥打福州晚報新聞熱線968800反映,物業公司在小區顯眼位置張貼了一份名單,上面全是長期未交物業費的業主。“姓名、房號以及欠費的金額都詳細列了出來。”小史說,他覺得這樣的方式有侵犯業主個人隱私的嫌疑。
記者瞭解到,被公佈的欠費業主,基本都拖欠了一年左右的物業費。
根據這份欠費名單,記者走訪了幾戶業主。14號樓7樓某單元的業主肖女士是“上榜”業主之一,當時她並不在家。肖女士的丈夫說,他之所以不交物業費,是因爲他停在樓下架空層的2輛嶄新的電動車接連被盜,至今物業公司都沒有進行賠償。“當時監控錄像顯示,小偷出門時,保安在值班室睡覺。”他表示,此前物業處確實有打電話說起張榜告示的事,他回覆近期會與物業處談談,沒想到最後還是被張榜告示了。他表示,他會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物業稱按合同辦事張榜前已告知業主
福州馳翔物業公司於2013年底接手管理五鳳蘭庭二期,物業處陳主任說,他們昨日剛剛在小區張榜告示,實乃無奈之舉。據介紹,一年多來,部分業主長期不交物業費,給物業公司的正常運營帶來很大的困難。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第十九條第十二款的約定,對於拖欠3個月物業費的業主,物業公司可以公佈名單。陳主任說,實際上這只是第一批欠費業主名單,共29名,其中一名業主在看到名單後立即到物業處補齊了物業費。
陳主任說,在此之前,他們已經通過打電話、張貼告示等方式提醒業主儘快補交物業費,否則會採取公佈名單的方式催繳。在告知無效後,他們依據合同辦事。如果在2月18日前還沒有補交物業費,公司還會走法律程序,將欠費業主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