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起實施的《天津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房屋安全管理責任,完善了危險房屋相關治理制度、監督機制和救濟渠道。隨着上世紀90年代末大規模危陋房屋改造的結束,天津市集中、成片的危險房屋已基本消除,但剩餘零散、不成片的危險房屋仍存在着不可遇見的安全隱患。目前,天津市已確認的危險房屋共263幢、38151平方米,約佔既有房屋總量的0.01%。如果缺乏日常維修保養和不正當使用,部分房屋可能會形成新的危險房屋。
陳軍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