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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安心過日子,男方承諾“婚後滿十年,女方有權取得房子的一半產權”。現實很骨感,沒捱過十年,兩人就散夥了。
“不是說十年爲期嘛,現在十年到了,就算離婚了我也要打官司要房。”對於這次上訴,胡女士顯得理直氣壯。
就這樣,爲了要到房子,慈溪的胡女士是與前夫槓上了,一直從2010年堅持到現在。可就算再堅持,胡女士最終也無法如願。
就算願意拿出一半房產權
婚後生活也不美滿
方先生和胡女士都有過一次婚史,兩人2004年2月登記結婚。都是二婚,兩人都挺珍惜這段緣分的。
爲了讓女方安心過日子,方先生甚至承諾,只要兩人能共同生活滿十年,女方就有權取得目前他們共同居住房子的一半產權。
這套房,爲胡先生的婚前財產。方先生說,當初給出這份承諾,是想着兩人能一起生活到老。
沒想到,捱不過十年,兩人就離婚了,散夥的原因還是與錢有關。
2005年4月,方先生突發疾病住院。住院期間,胡女士不但沒有陪護,還在他住院的第三天,就因爲錢的問題與方先生吵鬧了起來。
不久後,心灰意冷的方先生去慈溪法院起訴離婚,原因是感情破裂。可此時的胡女士堅決不同意離婚,最終法院駁回了方先生的起訴。
男方給了10萬元補助
最終兩人協議離婚
既然法院不判離,那就繼續好好過日子吧。
此後兩人又磕磕絆絆地生活了5年,不過期間常因各種瑣事發生爭吵。
終於還是過不下去了,2010年11月,方先生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這回,胡女士也同意離婚,可她有要求。
胡女士亮出了當初方先生立下的協議,要求對方兌現承諾,把他們居住的房屋給她。
“她這是無理取鬧。”方先生認爲,雙方已走到了離婚這一步,當初的協議自然無效。但考慮到畢竟與胡女士生活了一段時間,他願意一次性補助女方10萬元。
最終,經法院調解後,兩人協議離婚。
時隔四年
女方又拿着協議來要房了
離了婚,也沒有什麼需要分割的財產,方先生以爲兩人早就兩清了。
誰也沒想到,4年後,胡女士又拿着當初的協議去了法院,她要告方先生。
“2010年離婚時沒處理房產,現在約定的10年到了,我要求他按照約定把房子過戶給我。”胡女士理直氣壯地說,要堅持當初的約定。
“這不是胡攪蠻纏嘛。”時隔四年,再上法院,方先生也無語了。
法院調出了當年的調解協議後,發現在當時的離婚協議中,已就雙方的財產、補償問題達成了協議。
最終,法院駁回了胡女士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