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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劍琴
近日,新城某小區業主向筆者抱怨,一些小區保安不務正業,利用熟悉小區房源的工作優勢,做起中介生意。業主的觀點很明確,物業公司是全體小區居民出錢聘請的,兢兢業業地幫業主管理好小區就夠了。如果小區保安再去代理中介,他的心思就會分散,保安工作也將大打折扣。
事實上,保安兼職二手房房屋中介這種現象早已或多或少地存在。外來租客有租房需求首先想到,去自己看中的小區處諮詢門衛是否有房源;包括一些二手房中介人士也會跟保安、門衛打好交道,除了收集房源外,更多的是爲日後帶人看房圖個方便。
而不少業主嫌天天帶人看房麻煩,又不願意多掏中介費,就把鑰匙放在保安處,若有人想來租房,就由保安開門、介紹,成交後業主給予保安少量介紹費。由於保安平時工資較低,因此,代租、代售既解決了業主的需求,又爲保安自己賺一點外快,可謂“皆大歡喜”。
一位二手房中介人士稱,一些有租賃需求的消費者,從保安處拿到業主電話後直接交易,這樣可以省一筆中介費,再給予保安一點費用;還有的通過保安介紹成交後,再委託二手房中介代辦手續。
部分保安在小區工作多年、對小區房源非常熟悉,並且得到部分業主的信任,在業主有需求的情況下,順手做中介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讓業主擔心的是,個別保安則是完全鑽到這塊“蛋糕”裏去,工作重心完全轉移到打聽小區房源信息以及帶房客看房上面,從而忽略了正職工作。
一些成熟的物業公司會禁止保安從事中介服務,因爲小區保安從事中介服務,不僅有損公司的形象,還會增加矛盾。其中包括保安與業主之間的矛盾,保安與保安之間的矛盾。
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如果只是牽線搭橋,在物業服務範圍內是可以的。一旦涉及收費,就超出了保安的職責範圍,且存在很大風險。雖然委託誰去租售房子是房主自己的事,但是他們還是忽略了專業性以及法律風險等問題,若出現糾紛,房東及租客的利益都很難得到保證,所以買賣房屋雙方,都應該找到專業、正規的房產中介機構進行房屋租售。
爲了杜絕保安兼職二手房中介業務,個別樓盤有自己的物業管理公司,由物業公司出面提供本小區二手房交易服務,只經營本小區的二手房,在辦手續方面跟一般的房產中介沒有任何區別,在收費上比二手房中介公司相對便宜,不失爲一個較好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