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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河南省洛陽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瞭解到,該市公租房建設又多了一個新選項,那就是試行“房流轉”,即把在“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及其他保障房建設過程中,由於拆遷補償產生的富餘房屋納入統一管理,有效利用,讓這些房屋“流轉”起來。
自經適房、廉租房、公租房“三房合一”以後,洛陽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工作重心逐步轉向公租房建設與管理,房源主要來自政府自建、從開發商手裏回購和租賃3個方面。在實際操作中,該局注意到,由於在“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過程中政府對拆遷戶實施房屋補償政策,很多市民手裏擁有和即將擁有不同面積的富餘房屋。
爲幫助拆遷羣衆將這些富餘房屋“流轉”起來、增加羣衆收入,洛陽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決定把市民擁有的富餘房屋納入統一管理,按照市場平均租賃價格與業主簽訂不短於5年的長期合同,由政府統一管理,從而拓寬了公租房供應渠道。
目前,從試點反饋情況來看,這一做法社會反響很好,既方便了對市民拆遷補償富餘房屋的管理,又增加了拆遷羣衆收入,同時拓寬了公租房供應渠道,緩解了洛陽市政府對保障房建設的資金投入壓力。
張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