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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4年前深圳出臺的住房限購政策,讓不少不符合政策的購房者望而卻步,但有些購房者卻能通過中介,在法官的幫助下,利用虛假訴訟,輕鬆實現購房,並“以房抵債”順利過戶,還少繳了共計千萬元稅費。經查明,幕後操縱者竟是數名廣東基層法院的法官,包括法庭庭長、執行局副局長等五名法官都涉案其中。近日,廣州黃埔區法院分別審理了韶關仁化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羅標在內的數人涉受賄、濫用職權案,並分別作出了一審判決。
經查明,幕後操縱者竟是數名廣東基層法院的法官,包括法庭庭長、執行局副局長等五名法官都涉案其中。如,2011年7月開始,廣東省興寧市法院龍田法庭庭長羅峯和副庭長羅職森,採用虛假民事訴訟的方式,利用中介提供的房屋買賣雙方的身份信息、虛假的買賣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借款協議、借據等材料,在龍田法庭無管轄權的情況下,對案件違規立案。在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羅峯和羅職森通過這種方式,分別製作了115份《民事調解書》、《廣東省興寧市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將111套房產已經轉移過戶,而羅峯和羅職森從中共收受了中介賄送的“好處費”21.9萬元。一名中介在接受調查時稱,司法裁定類過戶流程是:轉讓方不用來登記中心,受讓方不用提供任何家庭資料,用法律文書即可辦理司法強制過戶。
上述案件中,上百套房產已在深圳市房地產登記中心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轉移過戶房產,造成國家稅款損失共計665萬餘元。廣東省連平縣法院隆街人民法庭原庭長賴文輝,幫助中介先後違規立案47宗,房產中心對其中45套房產作司法強制過戶處理,稅務機關據此漏徵共計221萬餘元的國家稅款。韶關市仁化縣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羅標則夥同餘福元,幫助辦理94套房產過戶,導致國家稅款漏徵共計342萬餘元。揭陽市榕城區法院執行局書記員、內勤鍾偉濤,幫助一名苦於爲購房人辦證困難的開發商辦理78套房產過戶手續,導致國家稅款漏徵共計219萬餘元。 (《羊城晚報》記者凌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