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着火前一天的下午,我朋友還花兩元錢登上拱辰樓拍照,看到上面有一家茶社。”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說話的這位是所謂的知情者,事情要從1月3日凌晨2時49分說起,就在那一刻,距今有600年曆史的雲南巍山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拱辰樓發生火災,大火兩個小時之後被撲滅,拱辰樓上部木結構部分被燒燬。對於大火因何而起,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但知情者的出現又道出了另一個線索,昨天下午,據當地知情者爆料稱,着火前拱辰樓被私人承包做茶社,當地很多人都知道。遊客想要登上拱辰樓需要繳納兩元錢門票,進入茶社喝茶或休息需要另外收費。但是,據《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經營性活動管理規定(試行)》,禁止將文物保護單位作爲企業資產經營,不可租賃、承包、轉讓、抵押文物保護單位,以營利爲目的進行商業開發。媒體記者就此說法向當地巍山縣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覈實此事,但暫時未得到相應答覆。
縱橫點評:火災因何而起?文物保護單位是否違規進行商業開發,火災是否與此有關?目前,我們還不能僅憑三言兩語的爆料簡單定論,畢竟得出結果需要大量的調查取證,我們相信相關部門最終會給出客觀真實的調查結果。但是,事故終究是發生了,存世600多年的建築付之一炬,活在當代,我們不奢求今天的建築能夠成爲幾百年後的文物,但作爲中華文明的傳承者,只求幾百年前的文物,不要毀在我們這代人手裏,文物保護是責任,是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