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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近日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針對當前全區綠色建築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的實際情況,內蒙古決定實行綠色建築城市配套費減免政策,以此加快推動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
內蒙古明確規定,對取得三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的建設項目減免全部城市配套費,取得二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的減免70%的城市配套費,取得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的減免50%的城市配套費。
對尚未取得綠色建築運行標識、但已申報綠色建築標識或已取得綠色建築設計標識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依據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減免意見提出緩繳城市配套費申請,經審覈後辦理城市配套費緩繳手續;對已建成並繳納城市配套費的建設項目,在獲得綠色建築標識後,建設單位可提出減免城市配套費申請,主管部門審覈後將按照應免繳比例向建設單位返還已繳納的城市配套費。
預計到“十二五”末,內蒙古新建、改擴建綠色建築面積將達到1500萬平方米,全區綠色建築面積將達到新建民用建築總量的20%。
李雲平